美國綠卡= 永久居留權 = 戰時可以進入美國館館,視為美國人,美國政府有保護持有人之義務
既然是永久,就不會自然失效,不然永久是講假的,會經由宣告,完成程序,或是司法判決才會失效
美國綠卡 =\= 美國公民投票權 所以不可以投票選總統
有沒有失效,找人去查就知道了
綠卡等於「居留權」沒錯
但十年要換証(你不去換證,也自動失效)
也不是永久有效的
在很多情形下也是會失效的
居留權不等於公民權、也就是沒公民身份
所以戰時美國沒有義務要保謢沒有公民身份的人
如果你以為基維百科上寫有關綠卡的資訊或是謝長廷講的有關綠卡的資訊都是對的
那你就大錯特錯了
基本上謝長廷講有關綠卡的資訊大部份都是不正確的
綠卡只適用於「外國人」
很多美國人根本不知道什麼是綠卡和綠卡卡號
美國人出生就有公民身份
公民是不需要綠卡的
至於外國人在美國生小孩
因為美國是屬地主義
所以生下來的小孩自動成為美國公民
(這也是為什麼一堆台灣人要來美國待產生寶寶,好讓寶寶拿公民)
如果要出入境只要申請美國謢照即可
也不需要申請什麼綠卡
至於社安碼
則是美國用來管理住在美國的人的一個號碼
社安碼則是想住在美國的人不論國籍都可以去申請的
(不過,現在很多州不幫外國學生申請了)
社安碼就像台灣的身份證號碼
繳納稅、申請考試、找工作、考駕照
沒有社安碼是不行的
每個美國人都有
外國人在美國生小孩
一出生就得拿出生證明去申請社安碼
拿到社安碼後才能去申請美國謢照
因為綠卡只適用於「外國人」
方便外國人出入境、居留在美國
所以有綠卡不等於成為美國人
我就持有綠卡
但我拿的是中華民國 - 台灣的謢照
因此即使我拿了綠卡
但我沒申請美國公民
我只是有權力居留在美國工作的中華民國 - 台灣的公民
再則
每個綠卡持有人都知道要是出境半年以上
就試同「自動」放棄綠卡
所以綠卡不是永久有效的
而我拿綠卡這麼多年還沒聽過非得填正式書面去放棄綠卡的
http://www.udn.com/2008/2/16/NEWS/NATIONAL/NATS5/4220322.shtml
你也可以參考一下新聞上人家華府知名華裔移民專業律師張先正是怎麼說的
「華府知名華裔移民專業律師張先正說,簽署I-407表格是表達放棄綠卡的正式方式。而有綠卡不用,改以申請非移民簽證進入美國,也等於主動放棄美國永久居留權。」
FYI:美國很多大學教授都因為基維百科的資訊不正確,早就規定學生不能引用基維百科資料了,台灣的民進黨候選人不但上網改基維百科的資料,還引用上面不正確的資訊大言不慚、理直氣壯的質問別人,真的很丟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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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無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