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土豆1号
比较大量的做法是
把所有证据 - 照片,录音,录影等拿到手后
利用法律惩罚,
和解威逼利诱
让她签下不扰邻的保证书
或者让她心生怯意不再打扰
或者直接搬上民法
对她作出惩罚
把所有证据 - 照片,录音,录影等拿到手后
利用法律惩罚,
和解威逼利诱
让她签下不扰邻的保证书
或者让她心生怯意不再打扰
或者直接搬上民法
对她作出惩罚
謝謝土豆大大的回話~
我跟我姊討論過後,依照以往法律慣例,照片、錄音在法庭上比較不足採信,法官也只是聽聽、看看,但不能列為證物(拜現代科技之賜,這二個容易作假),錄影就比較夠力了,只是對方也不是傻瓜,看你手上拿一台DV,平常的兇狠樣全都收起來了,採證上會有很大的困難。
但我跟我姊會朝著土豆大所說的去努力,就不要被我們抓到惡行,決不吵架,直接上法庭;
這次條伯伯都出馬了,相信可以讓他家乖上一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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