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 blake 兄辛苦的成果, 感恩感恩~~~
晚上經 homa 大師點竅,
這才發現裡面很多關鍵的地方.
比如說: " 太陽病, 其脈浮 ", 之前的版本都是接" 頭項強痛而惡寒 ",
但是其實" 脈浮 "才是太陽病的關鍵, 其他證象並不必然出現,
都只算是後世用的人在旁邊寫的註解.
" 6 經 "就是農尹這 1 派的核心思想,
把到" 脈浮 "就從太陽病下去解.
這讓人能掌握背後到底真正發生了什麼事,
是可以像仲景講的" 見病知源 " !!
這就很不同於內經 5 臟 6 腑有法無方的窘境了,
也才有機會突破與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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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900
卷一
太陽病證論第一
太陽病,其脈浮。
太陽病,發熱,汗出而惡風,其脈緩,為中風。
太陽中風,發熱而惡寒,衛中風則惡風,榮中風則惡寒。上條言衛中風,此條言榮中風。
太陽病,或已發熱,或未發熱,必惡寒,體痛,嘔逆,脈陰陽俱緊,為傷寒。此條言表中寒風,傳入於裏。
太陽病,發熱而渴,不惡寒者,為溫病。中風為表病,傷寒為裏病。風溫為表病,溫病為裏病。
若發汗已,身灼熱者,名風溫。風溫為病,脈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鼻息必鼾,語言難出。若被下者,小便不利,直視,失溲。若被火者,此『火』字當是『汗』字之訛。下文『若火熏之』乃為言火。微發黃色,劇則如駑癇,時瘈瘲。此風溫誤汗必然之現象。若火熏之,一逆尚引日,再逆促命期。
太陽病,脈反躁盛者,是陰陽交,死。復得汗,脈靜者,生。
吐,舌下卷者,死。唾如膠者,難解。舌頭四邊徐有津液,此為欲解。病者至經,上唇有色,脈自和,為欲解。色急者,未解。
太陽病,下之,其脈促。不結胸者,此為欲解。其脈浮者,必結胸。其脈緊者,必咽痛。其脈弦者,必兩脇拘急。其脈細而數者,頭痛未止。其脈沉而緊者,必欲嘔。其脈沉而滑者,挾熱利。其脈浮而滑者,必下血。
太陽病,脈浮緊,發熱,身無汗。自衄者愈。
太陽病,頭痛至七日,自當愈。其經竟故也。若欲,作再經者,當鍼足陽明,使經不傳則愈。
傷寒一日,太陽受之。脈若靜者,為不傳。頗欲嘔,若躁煩,若,及也。脈數急者,乃為傳。
傷寒,其二陽證不見,此為不傳。
夫病有發熱而惡寒者,發於陽也。不熱而惡寒者,發於陰也。發於陽者,七日愈。發於陰者,六日愈。以陽數七,陰數六故也。
風家,表解而不了了者,十二日愈。
太陽病欲解時,從巳盡未。
太陽之為病,頭項強痛而惡寒。
病人身大熱,反欲得衣者,熱在皮膚,寒在骨髓也。身大寒,反不欲近衣者,寒在皮膚,熱在骨髓也。
/XXX 901
陽明病證論第二
陽明中風,口苦咽乾,腹滿微喘,發熱惡寒,脈浮而緊。若下之,則腹滿小便難也。
陽明病,能食為中風,不能食為中寒。
陽明病,中寒,不能食而小便不利,手足濈然汗出,此為欲作固瘕也,必須堅後溏。所以然者,以胃中冷,水穀不別故也。
陽明病,初為欲食之,小便反不數,大便自調,其人骨節疼,翕翕如有熱狀,奄然發狂,濈然汗出而解,此為水不勝穀氣,與汗共併,堅者即愈。堅,大便堅也。其人骨節疼.翕翕如有熱狀.此為病在表。濈然汗出解後,大便堅而不溏.則風寒未傳入於裏,故為病愈。一本作『脈緊即愈』,誤。其脈緊反去者,此為欲解。設脈浮緊為未解,緊為病傳,緊為病進,何得為愈?
陽明病,久久而堅者。
汗出多,堅。發其汗,亦堅。
陽明病,脈浮而緊,其熱必潮,發作有時。但浮者,必盜汗出。
陽明病,當多汗而反無汗,其身如蟲行皮中之狀,此為久虛故也。
冬陽明病,反無汗,但小便利。二三日嘔而咳,手足若厥者,其人頭必痛。若不嘔不咳,手足不厥者,頭不痛。
冬陽明病,但頭眩,不惡寒,故能食而咳者,其人必咽痛。若不咳者,咽不痛。
陽明病,無汗,小便不利,心下懊憹,必發黃。
陽明病,被火。額上微汗出,而小便不利,必發黃。
陽明病,口燥,但欲漱水不欲嚥者,必衄。
/XXX 902
脈浮,發熱,口乾鼻燥,能食者,即衄。
陽明病,其人不能食,攻其熱必噦。所以然者,胃中虛冷故也。
陽明病,當心下堅滿,不可攻之,攻之遂利不止者,死。止者,愈。
夫病陽多有熱,有熱,有發熱之證也。一本作陽多者熱。下之則堅。則心下堅滿而成結胸。本虛,攻其熱必噦。無陽陰強而堅,下之必清穀而腹滿。
陽明病欲解時,從申盡戌。
傷寒,發熱無汗,嘔不能食,而反汗出濈濈然,是為轉在陽明。
傷寒三日,陽明脈大。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溫,是為繫在太陰。太陰當發黃。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而堅,為屬陽明。
傷寒傳繫陽明者,其人濈然微汗出。以上廣論四條,論病傳。
陽明之為病,胃中寒是也。
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復不徹,因轉屬陽明。此與上條,出《平脈辨證》。
問曰:病有太陽陽明,有正陽陽明,有微陽陽明,何謂也?答曰:太陽陽明者,脾約是也。正陽陽明昔,胃家實是也。微陽陽明者,發其汗,若利其小便,胃中燥,便難是也。此與下問曰答曰諸條,均出《胎臚藥錄》。
問曰:何緣得陽明病?答曰:太陽病,發其汗,若下之,亡其津液,胃中乾燥,因為陽明。不更衣而便難,復
為陽明病也。
問曰:陽明病外證云何?答曰:身熱,汗出而不惡寒,但反惡熱。
問曰:病有得之一日,發熱惡寒者,何?答曰:然。雖二日,惡寒自罷,即汗出惡熱也。雖,每有也。《爾雅釋訓》云:每有,雖也。
問曰:惡寒何故自罷?答曰:陽明處中,主土,萬物所歸,無所復傳,故始雖惡寒,二日自止,是為陽明病。以上問曰、答曰五條,論陽明溫病。
//XXX 902
少陽病證論第三
少陽中風,兩耳無所聞,目赤,胸中滿而煩,不可吐下,吐下則悸而驚。
//XXX 903
三陽合病,脈浮大,上關上,但欲寐,目合則汗。
少陽病欲解時,從寅盡辰。
傷寒,脈弦細,頭痛而反發熱,此屬少陽。少陽不可發其汗,發汗則譫語,為屬胃,胃和即愈,胃不和,煩而悸。
傷寒六七日,無大熱,其人躁煩,此為陽去入陰故也。
傷寒三日,三陽為盡,三陰當受其邪。其人反能食而不嘔,此為三陰不受其邪。
傷寒三日,少陽脈小,為欲已。
少陽之為病,口苦,咽乾,目眩也。
//XXX 903
太陰病證論第四
太陰中風,四肢煩疼,陽微陰濇而長,為欲愈。『濇』字,當是『濡』字之訛。
太陰病欲解時,從亥盡丑。 .
傷寒一日,太陽脈弱,至四日,太陰脈大。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溫,是為繫在太陰。太陰當發黃,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煩,暴利十餘行,必自止。所以自止者,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
太陰之為病,腹滿而吐,食不下,下之益甚,復時自痛,胸下結堅。
//XXX 903
少陰病證論第五
少陰病,欲吐而不煩,但欲寐,五六日自利而渴者,屬少陰,虛故引水自救。小便白者,少陰病形悉具。其人小便白者,下焦虛寒不能制溲,故白也。夫病,其脈陰陽俱緊,而反汗出,為亡陽,屬少陰,法當咽痛而復吐利。
少陰病,脈緊者,至七八日下利。其脈暴微,手足反溫,其脈緊反去,此為欲解。雖煩下利,必自愈。
少陰病,下利,若利止,惡寒而踡,手足溫者,可治。
少陰病,惡寒而踡,時時自煩,欲去其衣被者,可治。
少陰病,惡寒,踡而利,手足逆者,不治。
少陰病,下利止而眩,時時自冒者死。
//XXX 904
少陰病六七日,其人息高者,死。
少陰病,其人吐利,躁逆者,死。
少陰病,脈微細沉,但欲臥,汗出不煩,自欲吐。五六日,自利,復煩躁不得臥寐者,死。
少陰病,四逆,惡寒而踡,其脈不至,其人不煩而躁者死。
少陰病,下利不止,厥逆無脈。乾嘔煩,服湯藥,其脈暴出者,死。微細者,生。
下利,手足厥,無脈,灸之不溫,若脈不還,反微喘者,死。少陰負趺陽者,為順也。
下利後,脈絕,手足厥冷,晬時脈還,手足溫者,生。脈不還者,死。
凡厥者,陰陽氣不相順接便為厥。厥者,手足逆者是。
少陰病,其人吐利,手足不逆,反發熱,不死。脈不足者,灸其少陰七壯。
下利,脈沉弦者,下重。其脈大者,為未止。脈微弱數者,為欲自止,雖發熱不死。
下利,有微熱,其人渴。脈弱者,今自愈。今,即也。
下利,脈數,若微發熱,汗自出者,自愈。設脈復緊,為未解。
傷寒,先厥後發熱而利者,必自止。見厥復利。
傷寒,先厥後發熱,下利必自止。而反汗出,咽中強痛,其喉為痹。發熱無汗而利必自止。若不止,必便膿血。便膿血者,其喉不痹。
傷寒,發熱四日,厥反三日,復熱四日,厥少熱多,其病當愈。四日至七日熱不除,必便膿血。喉痹為少陰病,便膿血亦為少陰病。叔和以此諸條,次於《厥陰篇》,誤。
傷寒病,厥五日,熱亦五日,設六日當復厥,不厥者,自愈。厥不過五日,以熱五日,故知自愈。
傷寒,厥四日,熱反三日,復厥五日,其病為進。寒多熱少,陽氣退,故為進。
傷寒,始發熱六日。厥反九日而下利。厥利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恐為除中。食之黍餅而發熱者,而發熱者。『而』字原誤『不』,今改正。因古字『而』『不』二字形近,故易致誤也。知胃氣尚在,必愈。恐暴熱來出而復去也。後三日脈之,其熱續在,期之旦日夜半愈。所以然者,本發熱六日,厥反九日,復發熱三日。併前六日,亦為九日,與厥相應,故期之旦日夜半愈。後三日脈之而脈數,其熱不罷,此為熱氣有餘,必發癰膿。
傷寒,脈遲六七日,而反與黃芩湯徹其熱。脈遲為寒,與黃苓湯復除其熱,腹中冷,當不能食,今反能食。此為除中,必死。
//XXX 905
傷寒,發熱而厥,七日下利者,為難治。
傷寒,厥逆六七日,不利,便發熱而利者,生。其人汗出,利不止者,死。但有陰無陽故也。
傷寒,發熱,下利至厥不止,死。
傷寒,脈促,手足厥逆,可灸之。為可灸少陰厥陰,主四逆。
諸下利皆可灸足大都五壯。一云。七壯。商邱、陰陵泉皆三壯。
傷寒六七日,其脈微,手足厥,煩躁,灸其厥陰。厥不還者,死。
傷寒,下利,厥逆,躁不能臥者,死。
傷寒,下利日十餘行,其人脈反實者,死。
少陰病,八九日而一身手足盡熱,熱在膀胱,必便血。
傷寒,熱少厥微,指頭寒,默默不欲食,煩躁。數日小便利色白者,熱除也。欲得食,其病為愈。若厥而嘔,胸脇煩滿,其後必便血。
少陰病,咳而下利,譫語者,此被火氣劫故也。小便必難,以強責少陰汗也。
夫實則譫語,虛則鄭聲。鄭聲者,重語是也。直視,譫語,喘滿,死。若下利者,亦死。
少陰病,但厥無汗,而強發之,必動其血,未知從何道出。或從口鼻,或從目出者,是為下厥上竭,為難治。
少陰中風,其脈陽微陰浮,為欲愈。
少陰病欲解時,從子盡寅。
少陰之為病,脈微細,但欲寐。
//XXX 905
厥陰病證論第六
厥陰中風,其脈微浮,為欲愈。不浮,為未愈。
厥陰病欲解時,從丑盡卯。
傷寒,腹滿而譫語,寸口脈浮而緊者,此為肝乘脾,名曰縱。當刺期門。
傷寒,發熱,嗇嗇惡寒,其人大渴欲飲酢漿者,其腹必滿,而自汗出,小便利,其病欲解,此為肝乘肺,名曰
橫,當刺期門。
//XXX 906
師曰:厥陰之為病,消渴,其氣上撞,心中疼熱,饑而不欲食。甚者,則欲吐。下之,不肯止。
//XXX 906
卷二
病不可發汗證第七溫病不可發汗.傷寒不可下。
不可發汗上篇上此篇論太陽陽明兩經合病之風溫表證,梔豉症。不可發汗。
陽明病,其脈浮緊,咽乾口苦,腹滿而喘,發熱汗出而不惡寒,反偏惡熱,其身體重。發其汗即燥,心憒憒而反譫語;加溫鍼,必怵惕,又煩躁不得眠;下之,即胃中空虛,客氣動膈,心中懊憹,舌上胎者,屬梔子湯證。後人銀翹散,即出此方。然不如徑用經方之為允當,毋妄信其避用苦寒揀用甘寒之囈語也。因服苦寒藥而不愈者,為熱在血分,宜用生地、丹皮等。梔子、知母、黃連、黃柏為氣分之藥.故不能愈也。又熱在於表者,當兼用豆豉與石膏,若單用梔子、知母等,亦不能愈,因表裏不同道故也,亦非苦寒之過也。學者慎勿為瞽者所蒙。
梔子湯方 方藥下性味,為今所注,悉本自《神農本草》。其《神農本草》所無者,別據《別錄》補之。
梔子十四枚,擘,苦寒 香豉四合, 綿裹,苦寒
右二味,以水四升,先煮梔子,取二升半,內豉,煮取一升半,去滓,分再服。溫進一服,得吐者,止後服。梔子湯中無吐藥,服之而吐者.為胃中有寒,此非其治也,故云『止後服』。言當改以溫藥服之也。後之解者,見此得吐之語,略弗深省,竟謂梔子湯為吐劑。夫梔子湯果為吐劑者,《可吐篇》中必列之,而宋本《傷寒論》與《脈經》及《千金翼方》本之《可吐》、《宜吐》篇中,均未列有梔子湯論之文,足證其非為吐劑也明甚矣。
凡用梔子湯,病人舊微溏者,不可與服之。微溏為陽明裏寒,此與『得吐者止後服』之戒同。
傷寒,頭痛,翕翕發熱,形象中風,常微汗出,又自嘔者。下之,益煩,心懊憹如饑。發汗則致痙,身強難以屈伸。熏之則發黃,不得小便。灸則發咳唾。
//XXX 907
傷寒,發熱,但頭痛,微汗出。發其汗則不識人;熏之則喘,不得小便,心腹滿;下之則短氣而腹滿小便難。頭痛,背強,加溫鍼則必衄。
//XXX907
不可發汗上篇下此篇論太陽少陽及三陽合病之風溫表證,白虎症。不可發汗。
三陽合病,腹滿身重,難以轉側,口不仁言語,面垢向經,譫語,遺溺。發汗則譫語,下之則額上生汗,手足厥冷,自汗,屬白虎湯證。
白虎湯方 知母六兩,苦寒 石膏一斤,碎,辛,微寒 甘草二兩,炙,甘平 粳米六合,甘平
右四味,以水一斗,煮米熱湯成,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脈滑而厥者,厥者,脈初來大,漸漸小,更來漸漸大,是其候也。其表有熱,白虎湯主之《脈經》無此條,此據《千金翼方》本文。《傷寒論)本,則其『表有熱』句,作『裏有熱也』四字。案裏有熱者必燥渴,此論未言渴,其非為裏有熱也可知。又據《傷寒論》中凡屬白虎湯證而渴者,其方例加人參三兩,此方不言白虎加人參湯,足證其未言渴,亦非略文。是此條之文,當以《千金翼方》本所載者為是,《傷寒論》本所載者為非也。
傷寒,脈浮滑,此以表有熱,白虎湯主之。此文,『此以表有熱句』下,舊有『裏有寒』三字,為傳鈔者之誤,林億等已辨之。再以上條之文證之,更明。今刪去之,免迷讀者。
//XXX 907
不可發汗中篇上此篇論少陰溫病裏證,承氣症.不可發汗。
少陰病,脈細沉數,病為在裏,不可發其汗。
少陰病,六七日,腹滿,不大便者,急下之,屬大承氣湯證。
大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苦寒 厚朴八兩,炙,苦溫 枳實五枚,炙,苦寒 芒硝三合,苦寒
右四味,以水一斗,先煮二味,取五升,內大黃,更煮取二升,去滓,內芒硝,更煎一沸,分再服。得下者,止。
傷寒四五日,其脈沉,煩而喘滿。沉脈者,病為在裏。反發其汗,津液越出,大便為難。表虛裏實,久則譫語。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口燥咽乾者,急下之,屬大承氣湯。
咽乾燥者,不可發其汗。
傷寒一二日至四五日,厥者必發熱。前厥者,後必熱。厥深者熱亦深,厥微者熱亦微。厥應下之,而反發其汗,必口傷爛赤。
//XXX 908
不可發汗中篇下此篇論少陰溫病裏證,黃連黃芩芍藥症,當清內熱,利小便,不可發汗。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以上,心中煩,不得臥者,黃連阿膠湯主之。
黃連阿膠湯方 黃連四兩,苦寒 黃芩.一兩、苦平 芍藥二兩,苦平 雞子黃二枚,甘微溫 阿膠三挺,甘平
右五味,以水六升,先煮三味,取二升,去滓,內膠烊盡,內雞子黃,攪令相得,溫服七合,日三服。
//XXX 908
不可發汗下篇上
亡血家,不可攻其表,汗出則寒慄而振。
衄家,不可攻其表,汗出必額陷脈上促急而緊,直視而不能眴,不得眠。
瘡家,雖有身疼,不可攻其表,汗出則痙。冬時發其汗,必吐利,口中爛,生瘡。
淋家,不可發汗,發其汗必便血。
厥,不可發汗,發汗則聲亂、咽嘶、舌痿,穀不得前。諸逆,發汗,微者難愈,劇者言亂。睛眩者,死。命將難全。
咽中閉塞,不可發汗,發汗則吐血,氣微欲絕,手足逆冷,欲得踡臥,不能自溫。
咳而小便利,若失小便,不可攻其表,汗出則厥逆冷。
//XXX 908
不可發汗下篇下 此一篇共八條。千金翼方本悉無之。
動氣在右,不可發汗,發汗則衄而渴。心苦煩,飲即吐水。
動氣在左,不可發汗,發汗則頭眩,汗不止,筋惕肉瞤。
動氣在上,不可發汗,發汗則氣上衝,正在心端。
動氣在下,不可發汗,發汗則無汗,心中大煩,骨節苦痛,目運,惡寒,食即反吐,穀不得前。一云:穀不消化。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顛,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發汗,躁不得眠。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顛,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不可發汗,發汗則寒慄,不能自還。咳者則劇,數吐涎沫,咽中必乾,小便不利,心中饑煩,晬時而發,其形似瘧,有寒無熱。虛而寒慄,咳而發汗,踡而苦滿,腹中復堅。
脈濡而緊,濡則陽氣微,緊則榮中寒。陽微衛中風,發熱而惡寒;榮緊胃氣冷,微嘔心內煩。醫以為大熱,解肌而發汗。亡陽虛煩躁,心下苦痞堅。表裏俱虛竭,卒起而頭眩。客熱在皮膚,悵怏不得眠。不知胃氣冷,堅寒在關元。技巧無所施,汲水灌其身。客熱應時罷,慄慄而振寒。重被而覆之,汗出而冒顛。體惕而又振,小便為微難。寒氣因水發,清穀不容間。嘔胃反腸出,顛倒不得安。手足為微逆,身冷而內煩。遲欲從後救,安可復追還。
諸脈數動微弱,並[1]可發汗,發汗則大便難,腹中乾。一云:小便難,胞中乾。胃燥而煩,其形相像,根本異源。
[1] 並可發汗:『並』疑訛,觀文意作『不』字乃是。
//XXX 909
病可發汗證第八此篇論中風表證可發其汗。
可發汗上篇
太陽病,三四日不吐下,見芤乃汗之,此條據《千金翼》本補。
大法:春夏宜發汗。
凡發汗,欲令手足皆周至,漐漐一時間益佳,但不欲如水流離。若病不解,當重發汗。汗多則亡陽。陽虛,不得重發汗也。
凡服湯藥發汗,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凡云可發汗而無湯者,丸散亦可用,要以汗出為解。然不如湯隨證良。
太陽中風,陽浮而陰濡弱。浮者熱自發。濡弱者汗自出。嗇嗇惡寒,浙浙惡風,翕翕發熱,鼻鳴乾嘔,屬桂枝湯證。
桂枝湯方 桂枝辛溫 芍藥苦平 生薑辛溫,各二兩切 甘草二兩,炙,甘平 大棗二十枚,擘,甘平
右五味,{口父}咀三味,以水七升。微火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須臾,飲熱粥一升餘,以助藥力。溫覆令汗出一時許,益善。若不汗,再服如前。復不汗,後服小促其間,令半日許三服。病重者,一日一夜乃差,當晬時觀之。服一劑湯,病證猶在,當作服之。至有不汗出,當服三劑乃解。
桂枝湯本為解肌,其人脈浮緊,發熱無汗,不可與也。常識此,勿令誤也。
酒客。不可與桂枝湯,得之則嘔。酒客不喜甘故也。
//XXX 910
喘家作,桂枝湯加厚朴杏子佳。即於桂枝湯方內,加厚朴二兩,杏仁五十個,去皮尖,餘依前法。
服桂枝湯吐者,其後必吐膿血。
太陽病,外證未解,其脈浮弱,當以汗解,宜桂枝湯。
太陽病,發熱汗出,此為榮弱衛強,故使汗出。欲救邪風,屬桂枝湯證。『救』字,當是『攻』字之訛。
病常自汗出,此為榮氣和。榮氣和而外不解,此衛不和也。榮行脈中,為陰主內。衛行脈外,為陽主外。復發其汗,衛和則愈,屬桂枝湯證。
病人臟無他病,時發病,自汗出而不愈,此衛氣不和也。先其時發汗則愈,屬桂枝湯證。
太陽病,頭痛,發熱,汗出,惡風,若惡寒,屬桂枝湯證。
太陽病,脈浮而數者,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證。一作麻黃湯。
脈浮者,病在表,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證。一作麻黃湯。
陽明病,脈遲,汗出多,微惡寒,表為未解,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證。
太陰病,四肢煩疼之病。脈浮者,可發其汗,屬桂枝湯證。
厥陰病,渴欲飲水者,與飲之即愈。手足厥寒,脈為之細絕,當歸四逆湯主之。若其人有寒,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主之。
當歸四逆湯方 當歸三兩,甘溫 桂心三兩.辛溫 細辛三兩,辛溫 芍藥三兩,苦平 甘草二兩,炙,甘平 通草二兩,辛平 大棗二十五枚,擘,甘平
右七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當歸四逆加吳茱萸生薑湯方 於前方中加吳茱萸二兩,生薑八兩,切。以水四升,清酒四升和,煮取三升,去滓,分溫四服。一作酒水各六升。
//XXX 910
可發汗中篇
太陽病,頭痛,發熱,身體疼,腰痛,骨節疼痛,惡風,無汗而喘,屬麻黃湯證。
麻黃湯方 麻黃去節,三兩,苦溫 桂枝二兩,辛溫 甘草一兩,炙,甘平 杏仁七十枚,去皮兩仁者,甘溫
右四味,以水九升,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覆取微似汗。不須啜粥,餘如桂枝法。
//XXX 911
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寒則傷榮。榮衛俱病,骨節煩疼。可發其汗,宜麻黃湯。
陽明病,脈浮,無汗,其人必喘,發其汗則愈,屬麻黃湯證。
太陽病,發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則亡陽也,不可復發其汗,宜桂枝二麻黃一湯。此條之方《傷寒》、《千金》均作『宜桂枝二越婢一湯』。案此條之方,舊與『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形如虐』之方相錯。彼條當為桂枝二越婢一湯,誤為桂枝二麻黃一湯。此條當為桂枝二麻黃一湯.誤為桂枝二越婢一湯。決其為如此者.因越婢湯用石膏。大青龍條戒用石膏。云『脈微弱,汗出惡風,不可服,服之則厥.筋惕肉瞤,此為逆也』。此條云『脈微弱則亡陽也』同,故知此條不宜服石膏也。再以『服桂枝湯,大汗出,大煩渴不解,脈洪大,屬白虎湯』 一條證之,知彼條當服石膏。因彼條云『脈洪大』故也。今即據此互易正之。
桂枝二麻黃一湯方 桂枝一兩十七銖,辛溫 麻黃十六銖,苦溫 生薑切,辛混 芍藥苦平,各一兩六銖 甘草一兩二銖,炙.甘平 大棗五枚,擘,甘平 杏仁十六枚,去皮尖兩仁者,甘溫
右七味,以水七升,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沬,內諸藥,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日再服。本云桂枝湯二分,麻黃湯一分,合為二升,分二服,今合為一方。
太陽中風,脈浮緊,發熱惡寒,身體疼痛,不汗出而煩躁,頭痛,屬大青龍湯。脈微弱。汗出惡風,不可服之,服之則厥,筋惕肉瞤,此為逆也。
大青龍湯方 麻黃去節,六兩,苦溫 桂枝二兩,辛溫 甘草二兩,炙,甘平 杏仁四十枚,去皮尖兩仁者,甘溫 生薑三兩,切,辛溫 大棗十枚,擘,甘平 石膏如雞子大,碎,綿裹,辛微寒
右七味,以水九升,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取微似汗。汗出多者,溫粉粉之。 一服汗者,勿再服。若復服,汗出多亡陽,逆虛,惡風,躁不得眠。
傷寒,脈浮緩。其身不疼,但重,乍有輕時,無少陰證者,大青龍湯發之。麻黃湯為治太陽陽明兩經合病中風表病之方。大青龍為治太陽少陽兩經合病,寒溫兩感,中風表病之方。小青龍為治太陽少陰兩經合病,中風傷寒,表裏兩解之方。柴胡湯為治太陽少陽兩經合病,中風傷寒,表裏兩解之方。桂枝湯則為治太陽本經中風表病,發汗解表之方。
太陽病,表不解,心下有水氣,乾嘔,發熱而咳,或渴,或利,或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滿,或微喘,屬小青龍湯。此條論首『太陽病』三字,原誤為『傷寒』二字,今改正。知此條為《湯液經》文者,因大青龍湯為《湯液經》之方。大為小之對辭,無小不得稱大。大青龍湯既為《湯液經》之方,則小青龍湯亦必為《湯液經》之方 一如大、小柴胡,大、小承氣然。而查全書中大、小青龍湯皆共止二條,皆在此處。以是知此與下小青龍湯二條中,必有一為《湯液經》文,一如上大青龍湯二條.一為《湯液經》文、一為《廣論》之文然。而此條之宜為經文,下條為《廣論》之文。其辭氣文理,皆甚顯白,不難一覽而即可得而別知之故也。
//XXX 912
小青龍湯方 麻黃去節,三兩,苦溫 芍藥苦平 細辛辛溫 乾薑辛溫,甘草炙,甘平 桂枝辛溫,各三兩 五味子酸溫 半夏辛平,各半升,洗
右八味,以水一斗,先煮麻黃,減二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渴則去半夏,加栝樓根三兩。微利者,去麻黃,加蕘花一雞子大,熬令赤色。噎者,去麻黃,加附子一枚,炮。小便不利,少腹滿,去麻黃 加茯苓四兩。喘者,去麻黃,加杏仁半升,去皮。
傷寒,心下有水氣,咳而微喘,發熱不渴,服湯已而渴者,此寒去,為欲解,屬小青龍湯證。
少陰病,始得之,反發熱,脈反沉者,麻黃細辛附子湯主之。
麻黃細辛附子湯方 麻黃二兩,去節.苦溫 細辛二兩,辛溫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八片,辛溫
右三味,以水二斗,先煮麻黃,減一升,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
少陰病,得之二三日,麻黃附子甘草湯微發汗,以二二日無證,故微發汗也。
麻黃附子甘草湯方 麻黃二兩,去節,苦溫 附子一枚,炮,去皮,八片,辛溫 甘草二兩,炙,甘平
右三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二升半,去滓,溫服八合。
//XXX 912
可發汗下篇
太陽中風,表病。往來寒熱,表證。傷寒,裏病。五六日以後,胸脇苦滿,嘿嘿不欲飲食,煩心喜嘔,裏證。或胸中煩而不嘔,或渴,或腹中痛,或脇下痞堅,或心中悸,小便不利,或不渴,外有微熱,或咳者,屬小柴胡湯。傷寒中風,有柴胡證,但見一證便是,不必悉具也。此條論首『中風』二字之上,舊脫『太陽』二字,今補正。知此條為《湯液經》文者,因此條兼言或證者七。案兼言或證者為創法統論之例,非廣法補義之例。更查全書中,兼言或證者,共有五條。此條外,真武湯言『或咳、或小便利、或下利』,四逆散言『或咳、或悸、或小便不利』,通脈四逆湯言『或腹痛、或乾嘔、或咽痛』,小青龍湯言『或渴、或利、或噎』。彼四條皆為《湯液經》文,以彼例此,知此條必亦為《湯液經》文也。
小柴胡湯方 柴胡八兩,苦平 黃芩苦平 人參甘微寒 甘草炙,甘平 生薑辛溫,各三兩,切 半夏半升,洗,辛平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再煎,溫服一升,日三。若胸中煩不嘔者,去半夏、人參,加栝樓實一枚。渴者,去半夏,加人參,合前成四兩半。腹中痛者,去黃芩,加芍藥三兩。脇下痞堅者,去大棗,加牡蠣六兩。心下悸,小便不利者,去黃芩,加茯苓四兩。不渴,外有微熱者,去人參,加桂三兩,溫覆微發其汗。咳者,去人參、大棗、生薑,加五味子半升,乾薑二兩。
//XXX 913
太陽病,十日以去,脈浮細,嗜臥,此為外解。設胸滿脇痛,與小柴胡湯。脈浮者,屬麻黃湯證。
血弱氣盡,汗為血液,汗出則血弱.汗為陰氣所蒸而出。汗出之後.氣亦隨之衰竭,故曰氣盡。腠理開,邪氣因入,與正氣相搏在於脇下,正邪分爭,往來寒熱,休作有時,嘿嘿不欲食飲。臟腑相連,其痛必下。邪高痛下,胸滿為邪高,脇痛為痛下。故使其嘔。小柴胡湯主之。服柴胡湯而渴者,此為屬陽明,以法治之。
陽明病,脇下堅滿,不大便而嘔,舌上胎者,一本『胎』字上有『白』字。可以小柴胡湯。上焦得通,津液得下,胃氣因和,身濈然汗出而解。
傷寒五六日,頭汗出,微惡寒,手足冷,心下滿,口不欲食,大便堅,其脈細,此為陽微結。必有表,復有裏。沉亦為病在裏,汗出為陽微結。假令純陰結,不得有外證,悉入在於裏。此為半在外半在裏,脈雖沉緊,不得為少陰。所以然者,陰不得有汗。今頭大汗出,故知非少陰也。可與小柴胡湯。設不了了者,得屎而解。
陽明病,發潮熱,大便溏,小便自可,而胸脇滿不去,小柴胡湯主之。
傷寒六七日,發熱微惡寒,支節煩疼,太陰,表證。微嘔,心下支結,外證未去者,屬柴胡桂枝湯。
柴胡桂枝湯方 柴胡四兩,苦平 黃芩苦平 人參甘微寒 生薑切,辛溫 桂枝辛溫 芍藥苦平,各一兩半 半夏二合半,洗,辛平 甘草一兩,炙,甘平 大棗六枚,擘.甘平
右九味,以水六升,煮取二升,去滓,溫服一升。本云:人參湯作如桂枝法,加柴胡、黃芩,復加柴胡法。今用人參作半劑。
//XXX 913
發汗以後證第九
發汗後上篇
太陽病,初服桂枝湯而反煩不解者,法當先刺風池、風府,乃卻與桂枝湯則愈。
傷寒發汗已解,半日許復煩,其脈浮數,可復發其汗,屬桂枝湯。
二陽併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復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證不罷,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者,可小發其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熏之。若發汗不大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而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汗出而不徹故也。更發其汗即愈。何以知其汗出不徹?脈濇,故以知之。『濇』宇當是『數』字之訛,『濇』『數』音近,因口授時,妄聽致誤。
//XXX 914
發汗已,脈浮而數,復煩渴者,屬五苓散。
五苓散方見後第四巷消渴門。
發汗後,身體疼痛,其脈沉遲,屬桂枝加芍藥生薑人參湯。
桂桂加芍藥生薑人參湯方 桂枝三兩,辛溫.芍藥四兩,苦平 生薑四兩,切,辛溫 甘草二兩,炙,甘平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人參三兩,甘微寒
右六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本云:桂枝湯,今加芍藥生薑人參。
脈浮而緊,法當身體疼痛,當以汗解。假令尺中脈遲者,不可發其汗。何以知然?此榮氣不足,血微少故也。
發汗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可以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方 麻黃四兩,去節,苦溫 杏仁五十枚.去皮尖,甘溫 石膏半斤,碎,辛微寒 甘草二兩,炙,甘平
右四味,以水七升,先煮麻黃一二沸,去上沫,內諸藥,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本名黃耳杯。
發汗後,飲水多者必喘,以水灌之亦喘。
發汗多,又復發其汗,此為亡陽。若譫語,脈短者,死。脈自和者,不死。
發汗多,亡陽,譫語者,不可下,與柴胡桂枝湯和其榮衛,以通津液,後自愈。
未持脈時,病人叉手自冒心,師因教試令咳而不即咳者,此必兩耳無所聞也。所以然者,重發其汗,虛故也。
//XXX 914
發汗後中篇
太陽病,發其汗,遂漏而不止,其人惡風,小便難,四肢微急,難以屈伸,屬桂枝加附子湯。
桂枝加附子湯方 於桂枝湯中加附子一枚,炮,即是。
傷寒,脈浮,自汗出,小便數,頗煩,復微惡寒,而腳孿急,反與桂枝湯欲攻其表。得之便厥,咽乾,煩躁,吐逆,當作甘草乾薑湯以復其陽。厥愈足溫,更作芍藥甘草湯與之,其腳即伸。而胃氣不和,譫語,少與調胃承氣湯。重發其汗,復加燒鍼者,屬四逆湯。
甘草乾薑湯方 甘草四兩,炙,甘平 乾薑二兩,辛溫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XXX 915
芍藥甘草湯方 芍藥苦平, 甘草甘平,炙,各四兩
右二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分溫再服。
調胃承氣湯方見下篇。
四逆湯方見後第三卷《不可吐可吐門》。
問日:證象陽,旦按法治之而增劇,『證象陽』句,『旦』與『但』同.『旦』字連下讀。厥逆,咽中乾,兩脛拘急而譫語。師言:夜半手足當溫,兩腳當伸。後如師言。何以知此?答曰:寸口脈浮而大,浮則為風,大則為虛。風則生微熱,虛則兩脛攣。病證象桂枝,因加附子參其間,增桂令汗出。附子溫經,亡陽故也。厥逆,咽中乾,煩躁,陽明內結,譫語煩亂,更飲甘草乾薑湯。夜半陽氣還,兩腳當熱,脛尚微拘急,重與芍藥甘草湯,爾乃脛伸。以承氣湯微溏,則止其譫語,故知病可愈。
發汗後,腹脹滿,屬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發其汗不解,而反惡寒者,虛故也,屬芍藥甘草附子湯。不惡寒,但熱者,實也,當和其胃氣,宜小承氣湯。一作調胃承氣湯。
厚朴生薑半夏甘草人參湯方 厚朴半斤,炙,苦溫 生薑半斤,切,辛溫 半夏半升,洗.辛平 甘草二兩,炙,甘平 人參一兩,甘微寒
右五味,以水一斗,煮取三升,去滓,溫服一升,日三服。
芍藥甘草附子湯方 芍藥苦平 甘草甘平,各三兩,炙 附子一枚,炮,去皮,破六片,辛溫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三服。
小承氣湯方見後可下門
發汗後,身熱,又重發其汗,胃中虛冷,必反吐也。
發汗後,水藥不得入口為逆,若更發其汗,必吐下不止。
大汗出,熱不去,內拘急,四肢痛,下利,厥逆而惡寒,屬四逆湯。
發汗後下篇
太陽病三日,發其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於胃也,屬調胃承氣湯。若渴欲飲水,口乾舌燥者,白虎湯主之。一作白虎加人參湯。即於白虎湯內,加人參三兩。若脈浮,發熱,渴欲飲水,小便不利,豬苓湯主之。此處白虎、豬苓二半條。《傷寒論》本以之附於梔子湯論之末,《千金翼方》本以之附於三陽合病之白虎湯論之末。案:附於白虎湯論之未,固未為妥,然《千金》未同以之附於梔子湯論之末,足證此二半條,其舊本亦不在梔子湯論之下。蓋此二半條早已手足分散,失其主領之條久矣。玆特代為覓訪,查全書數百餘條中,惟此條與之合{木省},今即以之附於此條之末。讀之較在梔子湯論之末更覺義明法顯。
調胃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苦寒, 甘草二兩,炙,甘平 芒硝半兩.苦寒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去滓,內芒硝,更一沸,頓服。
豬苓湯方 豬苓去黑皮,甘平 茯苓甘平 澤瀉甘寒 阿膠甘平 滑石甘寒,碎,各一兩
右五味,以水六升,先煮四味,取二升,去滓,內膠烊消,溫服七合,日三服。
陽明病,汗出多而渴者,不可與豬苓湯,以汗多胃中燥,豬苓湯復利其小便故也。
服桂枝湯,大汗出,大煩渴不解,若脈洪大,屬白虎湯。一作白虎加人參湯。
發汗,若下之,煩熱,胸中塞者,用梔子湯證。
汗家,重發其汗,必恍惚心亂,小便已陰痛,可與禹餘糧丸。闕。
陽明病,本自汗出,醫復重發其汗,病已差,其人微煩不了了,此大便堅也。以亡津液,胃中乾燥,故令其堅。當問小便日幾行。若本日三四行,今日再行者,必知大便不久出。今為小便難少,津液當還入胃中,故知必當大便也。
陽明病,自汗出,若發其汗,小便自利,此為內竭。雖堅不可攻之,當須自欲大便,宜蜜煎導而通之。若土瓜根及豬膽汁,皆可為導。
蜜煎導方 蜜七合,甘平
右一味,內銅器中,微火煎之,稍凝如飴狀,攪之勿令焦著,欲可丸,捻如指許,長二寸。當熱時急作,令頭銳,以內穀道中,以手急抱,欲大便時乃去之。
豬膽汁方 大豬膽一枚,瀉汁,和少許醋,以灌穀道中,加一食頃。當大便出宿食惡物。已試甚良。
//XXX 917
卷三
病不可吐可吐吐後證第十
大法:春宜吐。
凡服湯吐,中病便止,不必盡劑也。
太陽病,當惡寒而發熱,今自汗出,反不惡寒發熱,關上脈細而數,此醫吐之過也。若得病一日二日吐之,腹中饑,口不能食。三日四日吐之,不喜糜粥,欲食冷食,朝食暮吐,此醫吐之所致也,此為小逆。
太陽病吐之者,但太陽病當惡寒,今反不惡寒,不欲近衣,此為吐之內煩也。
諸四逆厥者,不可吐之,虛家亦然。
少陰病,其人飲食入則吐,心中溫溫欲吐。復不能吐,如得之手足寒,脈弦遲,此胸中實,不可下也,當遂吐之。
若膈上有寒飲,乾嘔者,不可吐,當溫之,宜四逆湯。
四逆湯方 甘草二兩,炙,甘平 乾薑一兩半,辛溫。 附子一枚.生,去皮,破八片,辛溫
右三味,以水三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分溫再服,強人可大附子一枚,乾薑三兩。
病者手足厥冷,脈乍緊,邪結在胸中,心下滿而煩,饑不能食,病在胸中,當吐之。《千金》本,此下有『宜瓜蒂散』四字,《脈經》本無之。
病胸上諸實,胸中鬱鬱而痛,不能食,欲使人按之,而反有濁唾,下利日十餘行,其脈反遲,寸口微滑,此可吐之。吐之利即止。
宿食在上脘,當吐之。此與上條,各本均未出方。案:瓜蒂散與三物小白散均為吐劑。三物小白散方下云:『病在膈上,吐是也』。此二條各本均未出方者,不知是否因未詳其所主為瓜蒂散抑為白散之故歟?謹案瓜蒂散中用豆豉,而三物小白散方論云『寒實結胸,無熱證者,與三物小白散』。然則邪屬寒實宜白散,實而挾有溫邪,或兼停水,宜用瓜蒂散矣。用者參此,臨治斟酌取之可也。
//XXX 918
瓜蒂散方 瓜蒂熬,苦寒 赤小豆甘平各一分
右二味,擣為散,取半錢匕,豉一合,湯七合,漬之須臾,去滓,內散湯中,和,頓服之。若不吐,稍加之,得快吐,止。諸亡血虛家,不可與瓜蒂散。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心下溫溫欲吐,而胸中痛,大便反溏,其腹微滿,鬱鬱微煩。先時自極吐下者,與調胃承氣湯。不爾者,不可與。欲嘔,胸中痛,微溏,此非柴胡湯證,以嘔故知極吐下也。胸中痛,非柴胡湯症。若非先其時自極吐下,可與爪蒂散或白散吐下之。
傷寒吐後,腹滿者,與調胃承氣湯。
//XXX 918
病不可下證第十一傷寒不可下,溫病不可發汗。
不可下上篇此篇論中風表證不可下。
太陽病,有外證未解,不可下,下之為逆。解外宜桂枝湯。
本發汗而復下之,此為逆也。若先發汗,治不為逆。本下之而反汗之,為逆。若先下之,治不為逆。
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不可下也。屬麻黃湯證。
脈浮大。應發其汗。醫反下之,此為大逆。
夫病脈浮大,問病者言便堅耶?設利者,為虛,大逆。堅為實,汗出而解。何以故?脈浮,當以汗解。
//XXX 918
不可下中篇此篇論傷寒裏證不可下。
少陰病,脈微,不可發其汗,無陽故也。陽已虛,尺脈弱濇者,復不可下之。
少陰病,得之一二日,口中和,其背惡寒者,當灸之。附子湯主之。
附子湯方 附子二枚,炮,去皮破八片,辛溫 茯苓三兩,甘平 人參二兩,甘微寒 白朮四兩,苦溫 芍藥三兩,苦平
右五味,以水八升,煮取三升,去滓,分溫三服。
少陰病,身體痛,手足寒,骨節痛,脈沉者,附子湯主之。
傷寒五六日,不結胸,腹濡,脈虛,復厥者,不可下,下之亡血,死。
諸四逆厥者,不可下之。虛家亦然。
少陰病,脈沉者,急當溫之,宜四逆湯。
//XXX 919
師曰:病發熱頭痛,脈反沉。若不差,身體更疼痛,當救其裏,宜溫藥四逆湯。
//XXX 919
不可下下篇上
諸外實,不可下,下之則發微熱,亡脈則厥,當臍發熱。『發熱』,一本作『握熱』。
諸虛不可下,下之則渴引水者,自愈。惡水者劇。
咽中閉塞,不可下,下之則上輕下重。水漿不下,臥則欲踡,身體急痛,復下利日十數行。
病欲吐者,不可下之。
不可下下篇下此一篇共八條,《千金》本無之。
動氣在右,不可下,下之則津液內竭,咽燥,鼻乾,頭眩,心悸。
動氣在左,不可下,下之則腹裏拘急,食不下,動氣反劇。身雖有熱,臥反欲踡。
動氣在上,不可下,下之則掌握熱煩,身浮熱,冷汗自泄,欲水自灌。
動氣在下,不可下,下之則腹滿,卒起頭眩,食則下清穀,心下痞堅。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顛,微反在上,濇反在下。微則陽氣不足,濇則無血,陽氣反微。中風汗出,而反躁煩。濇則無血,厥而且寒。陽微不可下,下則心下痞堅。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顛,弦反在上,微反在下。弦為陽運,微為陰寒,上實下虛,意欲得溫。微弦為虛,虛者不可下。微則為咳,咳則吐涎沫,下之咳則止而利不休,胸中如蟲囓,粥入則出,小便不利,兩脇拘急,喘息為難,頸項相牽,臂則不仁。極寒反出汗,軀冷若冰,眼睛不慧,語言不休。穀氣多入則為中滿,口雖欲言,舌不得前。
脈濡而弱,弱反在關,濡反在顛,浮反在上,數反在下。浮為陽虛,數為無血。浮則為虛,數則生熱。浮則為虛,自汗惡熱。『惡熱』當是『發熱』之訛。一本作『惡寒』,與下文義復,且失韵,非。數則為痛,振而寒慄。微弱在關,胸下為急,喘滿汗流,不得呼吸,呼吸之中,痛在於脇,振寒相搏,其形如瘧。醫反下之,令脈急數,發熱狂走,見鬼恍惚,心下為痞,小便淋瀝,少腹甚堅,小便血出。
脈浮而大,浮為氣實,大為血虛。血虛為無陰,氣實為孤陽。當小便難,胸中虛。今以小便利,而大汗出,法衛家當微。今反更實,津液四射,榮竭血盡,虛煩不眠,血薄肉消,而成暴液。醫以藥攻其胃,此為重虛。客陽去有期,必下如污泥而死。
//XXX 920
脈數者,久數不止,不止則邪結。正氣不能復,正氣卻結於臟,故邪氣浮之與皮毛相得。脈數者,下之必煩利不止。
//XXX 920
病可下證第十二
可下上篇此篇論陽明溫病。
大法:秋宜下,冬宜溫熱藥及灸。
凡可下者,以湯勝丸散,中病便止,不必盡服之。
陽明病,潮熱微堅者,可與承氣湯;不堅,不可與。若不大便六七日,恐有燥屎。欲知之法,可少與小承氣湯。腹中轉氣者,此為有燥屎,乃可攻之。若不轉氣者,此但頭堅後溏,不可攻之,攻之必腹滿。不能食,欲飲水者,即噦。其後發熱者,必復堅,以小承氣湯和之。若不轉氣者,慎不可攻之。
小承氣湯方 大黃四兩,苦寒 厚朴二兩,炙,苦溫 枳實三枚,炙,苦寒
右三味,以水四升,煮取一升二合,去滓,溫分再服。服湯,當更衣。不爾,盡服之。
陽明病,其脈遲,雖汗出而不惡寒,其體必重,短氣,腹滿而喘,有潮熱。如此者,其外為解,可攻其裏。若手足濈然汗出者,此大便已堅,屬大承氣湯。其熱不潮,未可與承氣湯。若腹滿大而不大便者,屬小承氣湯,微和胃氣,勿令至大下。
脈雙弦遲,心下堅。脈大而緊者,陽中有陰,可下之。屬大承氣湯證。
腹滿時減,減復如故,此為寒,當與溫藥。腹滿不減,減不足言,當下之,宜大承氣湯。
陽明病,不吐下而心煩者,可與調胃承氣湯。
陽明病下之,此『下之』二字,作當下解,不作巳下解。心中懊憹而煩,胃中有燥屎者,可攻。其人腹微滿,頭堅後溏者,不可攻之。有燥屎者,屬大承氣湯證。
得病二三日,脈若無太陽柴胡證,『脈若』,一本作『脈弱』,非。而煩躁心下堅。至四日,雖能食,以小承氣湯少與,微和之,令小安。至六日,與承氣湯一升。不大便六七日,小便少者,雖不大便,但頭堅後溏,未定成其堅,攻之必溏。當須小便利,定堅,乃可攻之。
//XXX 921
病人小便不利,『不』字誤,當衍。大便乍難乍易,時有微熱,喘冒不能臥,有燥屎也。屬大承氣湯證。
陽明病,其人汗多,津液外出,胃中燥,大便必堅,堅者必譫語,屬小承氣湯證。若一服譫語止,更莫復服。
陽明病,譫語,發潮熱,其脈滑疾,如此者,屬承氣湯。因與小承氣湯一升,腹中轉氣者,復與一升。如不轉氣者,勿更與之。明日又不大便,脈反微濇者,此為裏虛,為雞治,不可更與承氣湯。
陽明病,譫語,有潮熱,而反不能食者,必有燥屎五六枚。若能食者,但堅耳。屬大承氣湯證。
二陽併病,太陽證罷,但發潮熱,手足漐漐汗出,大便難而譫語者,下之愈。屬大承氣湯證。
脈陽微而汗出少者,為自和。汗出多者,為太過。陽脈實,因發其汗,出多者,亦為太過。太過者。陽絕於內,亡津液,大便因堅也。
脈浮而芤,浮為陽,芤為陰。浮芤相摶,『摶』,一作『搏』,今改正。摶,聚也,謂結聚也。胃氣生熱,其陽則絕。
趺陽脈浮而濇,浮則胃氣強,濇則小便數。浮濇相摶,大便則堅,其脾為約,麻子仁丸主之。『濇』字當是『數』字之訛。尺脈弱濇者,復不可下之。明日又不大便,脈反微濇者,此為裏虛,為難治,不可更與承氣湯。脈濇何可下耶?
麻子仁丸方 麻子仁二升,甘平 芍藥 苦平 枳實,炙,苦寒各八兩 大黃一斤,苦寒 厚朴一尺,炙,苦溫 杏仁一升,去皮尖兩人者,熬,別作脂,甘溫
右六味,蜜和丸如梧桐子大,飲服十圓,日三服,漸加,以知為度。
//XXX 921
可下下篇此篇論寒溫兩感,汗下雙解之法。
太陽病未解,其脈陰陽俱微,必先振,汗出而解。但陽微者,先汗之而解,宜桂枝湯。但陰微者,先下之而解,屬大柴胡湯證。『其脈陰陽俱微,必先振,汗出而解。』一作『其脈陰陽俱浮』,誤。《辨脈法篇》云:『脈微而解者,必大汗出也』。與此言『必先振,汗出而解』同,足證微字不誤。
大柴胡湯方 柴胡八兩,苦平 枳實四枚,炙,苦寒 生薑五兩,切,辛溫 黃芩三兩,苦平 芍藥三兩苦平 半夏半升,洗,辛平 大棗十二枚,擘,甘平 大黃二兩,苦寒
右八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更煎,溫服一升,日三服。
傷寒十餘日,熱結在裏,復往來寒熱,屬大柴胡湯證。
病者無表裏證,發熱七八日,雖脈浮數,可下之。屬大柴胡湯證。
陽明病,發熱汗多者,急下之。屬大柴胡湯。《千金》作承氣湯。
//XXX 922
傷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睛不和,無表裏證,大便難,微熱者,此為實,急下之。屬大柴胡湯、承氣湯證。先與大柴胡湯,後與承氣湯也。
汗出而譫語者,有燥屎在胃中,此風也,過經乃可下之。下之若早,語言亂,以表虛裏實故也。下之則愈,屬大柴胡湯、承氣湯證。
//XXX 922
發汗吐下後證第十三
發汗吐下後上篇上
太陽病,先發其汗,不解,而下之。其脈浮者,不愈。浮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脈浮,故在外,當解其外則愈。屬桂枝湯。
太陽病下之,微喘者,表未解故也,屬桂枝加厚朴杏子湯證。《千金》作麻黃湯,又作桂枝湯。
桂枝加厚朴杏子湯方 於桂枝湯方內加厚朴二兩,杏仁五十個,去皮尖。餘依前法。
大下以後,不可更行桂枝湯。汗出而喘,無大熱,可與麻黃杏子甘草石膏湯。
太陽病,過經十餘日,反再三下之。後四五日,柴胡證續在,先與小柴胡湯。嘔止小安,其人鬱鬱微煩者,為未解,與大柴胡湯,下之則愈『嘔止小安』,一作『嘔不止,心下急』。
凡柴胡湯證而下之,柴胡證不罷者,復與柴胡湯,必蒸蒸而振,卻發熱汗出而解。
傷寒十三日不解,胸脇滿而嘔,日晡所發潮熱,而微利。此本當柴胡湯,下之不得利。今反利者,故知醫以丸藥下之,非其治也。潮熱者,實也。先再服小柴胡湯以解其外,後屬柴胡加芒硝湯。
小柴胡湯方 柴胡二兩十六銖,苦平 黃芩苦平 人參甘微寒 甘草炙,甘平 生薑辛溫,各一兩,切 半夏一合,洗,辛平 大棗四枚,擘,甘平
右七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去滓,溫分再服,以解其外。不解更作。
柴胡加芒硝湯方 右,以前七味,以水七升,下芒硝三合,大黃四分,桑螵蛸五枚,煮取一升半,去滓,溫服五合,微下即愈。本云:柴胡湯再服,以解其外。餘二升,加芒硝、大黃、桑螵蛸也。
傷寒五六日,其人已發汗而復下之,胸脇滿微結,小便不利,渴而不嘔,但頭汗出,往來寒熱,心煩。此為未解,屬柴胡桂枝乾薑湯。
//XXX 923
柴胡桂枝乾薑湯方 柴胡八兩苦平 桂枝三兩,辛溫 栝樓根四兩,苦寒 黃芩三兩,苦平 牡蠣二兩,熬,鹹平 甘草,炙,甘平
右七味,以水一斗二升,煮取六升,去滓,更煎,溫服一升,日二服。初服微煩,汗出愈。
傷寒八九日,下之,胸滿,煩驚,小便不利,譫語,一身不可轉側,屬柴胡加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