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9 老師:
Long time no see. How have you been? A lot has happened since I moved to the West Coast, as you can see.
目前我有以下的考量 --
繼續留任到2015年的好處:
1。 履歷表可以填在任時間為 2012 至 2015 年, 較好看。
2。 2015年1月可領一筆 retention bonus 獎金, 約四萬美金 (may only be about 20K after taxes though)。 如果2014年離開, 就失去領取資格。
2014年離開的好處:
1。 工作環境惡劣, 小人無處不在, 終於可以解脫。
2。 留任越久, 被趕走/開除的機率越大。
3。 按八字算, 2014年陽曆10月運氣不錯, 說不定可找到好工作。
您教我農曆十二月再動, 是因為那時可找到更理想的工作, 還是因為以斗數看,在此之前找到工作的機會不大呢?
順便回饋一下 -- 2013年夏如您以前所說的, 工作真有變動。 是因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務部合併, 直屬主管換人了。 接下來 2014年夏, 母公司和子公司合併, 任職公司改成母公司的名稱, 職稱也改了, 算是被降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