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戊丁辛
時辰酉丑
大運 3戊戌 13己亥 23庚子 33辛丑 43壬寅 53癸卯
看八字就知...大傷官一個...不知道馬英九為何會用她? 為了討好呂秀蓮???
即將換大運到癸卯...傷官見官...禍患百端...
本勞、外勞薪資脫鉤後台灣將成血汗國家???
那新加坡與香港早就脫鉤了
怎麼沒有變成血汗國家???
齊頭式的公平不見得就是真正的公平!
男人與女人也不會真正平等
真正公平是叫男人也懷孕
可能嗎?
所以筆者認為本勞與外勞基本薪資當然要脫鉤
例如本勞基本薪資2萬元...外勞不得低於本勞基本薪資的60%
王如玄:本勞、外勞薪資絕不脫鉤 否則台灣將成血汗國家
2012年9月26日 10:16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勞委會主委王如玄今(26)日表示,勞委會建議時薪與月薪都應調漲,在行政院作出最後決定後,「會負起一切責任」,她強調本勞與外勞薪資絕不能脫鉤,否則將會壓縮本勞空間,且若因違反平等價值造成國際勞資問題,國外廠商抽單,將嚴重衝擊台灣社會,因此她堅持本、外勞不脫鉤的政策。
最終決定權在行政院,目前政院沒有決定,她而造成國際勞資問題、國際品牌的政務官身份本就是臨時工,在作出最後決定前,目前工作一切如常,若最後政院沒有依照勞委會建議的方案核定,「一切該負的責任我都會負」。
王如玄說,勞委會希望將時薪希望從103元調至109元,月薪從18780元調至19047元,國家對打工青年與二度就業婦女應特別照顧,因此調漲時薪部分,但月薪的勞工更多,且基本工資主要影響到邊際勞工,加上目前物價上漲的情況,她希望月薪部分也能同步調整。
有關本土勞工與外籍勞工薪資是否脫鉤的問題,王如玄強調「絕不能脫鉤」,因為一旦脫鉤,雇主會大量聘用低薪的外勞,因此將壓縮到本勞的就業機會與薪資水準。
王如玄表示,若台灣不遵守國際勞動組織「平等」的普世價值,不論在人種、宗教、語言、思想等,若沒有平等待遇,台灣將成為「血汗國家」。
王如玄說,隨之而來的是針對台灣的國際勞工運動、消費者運動,若造成國際品牌大廠的抽單,台灣代工產業將無法經營而垮掉,她知道許多台商雇主要求脫鉤,但為了台灣社會、勞工,她必須堅持。
王如玄(1961年10月2日-),台灣大學法律系法學士、輔仁大學法律學研究所法學碩士、中國人民大學法學博士。長年致力於兩性平權工作,關注於婚姻暴力、職場性別平等、職場性騷擾等議題。曾任新女性聯合會秘書長、婦女新知基金會董事長、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委員、台北市政府市政顧問等職。現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委。
社會經歷
• 王如玄於1991年加入呂秀蓮組成的新女性聯合會,展開她以律師身分投入社會運動的第一步,當時她也是律師公會婦女人身安全問題研究強姦組召集人,特別關注弱勢女性權益。1993年她擔任長期被家暴婦女鄧如雯殺夫案的主辯律師,首度受到社會關注。
• 鄧如雯案之後,她繼續推動、促成家庭暴力防治法草案,1997年她擔任現代婦女基金會董事任內,率先向社會推廣家庭暴力預防手冊,家庭暴力防治法於1998年通過立法,台灣是當時亞洲第一個有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的國家。
• 除了婚姻暴力,女性在職場上也受到不平等的對待,1996年一位遭僱主強暴的菲律賓女傭控告僱主,王如玄義務擔任律師,這是國內首件外籍勞工控告僱主案 ;2000年林口長庚醫院護士控告醫生性騷擾案,王如玄任代理訴訟律師,此案歷經4年,被害人才獲得損害賠償,被害人後來將全數賠償捐給當時協助訴訟的婦女新知基金會。
• 擔任行政院婦女權益促進會委員時期(1998年至2003年),王如玄更加積極企圖從制度面改善女性的地位,為喚起女性本身的自覺,婦權會於1999年推出國內首部針對女性而寫的「女人六法」,主編就是王如玄;她參與並推動多年的兩性工作平等法,則於2002年3月8日上路。
• 長期以專家、協助受虐婦女的社運人士自居的王如玄,在2008年5月入閣,成為勞委會有史以來最年輕的主任委員。
• 她在勞委會主委任內,遇上二次大戰以來最嚴峻的失業問題,推出「立即上工計畫」、「充電加值計畫」、「立即充電計畫」目的都是促進勞工就業或鼓勵企業 協助員工進修。
• 2008年7月完成「勞工保險條例」修正,勞工保險從2009年開始,從一次給付改為年金制,這是勞保實施58年以來最大變革;,勞保年金新制上路後,上班族退休不但可以按月領取勞保年金,而且對於弱勢勞工更提供雙重保障!根據規定,萬一勞工因故而造成永久失能,將可按月領取最低4,000元的勞保失能年金,甚至有需要扶養的配偶及子女,還同樣可獲得眷屬補助,讓生活更有依靠。同年3月底,就業保險法修正案通過,從5月1日起,中高齡及身心障礙者失業者失業給付期從原本6個月延長為9個月,增列育嬰留職停薪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之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投保薪資60%計算,在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以按月發給津貼之方式,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給6個月,父母同為被保險人者,應分別請領,不得同時為之。從98年5月到今年6月底為止,總計有7萬8千人請領育嬰津貼,總金額達63億6千多萬元。「勞工權益基金」也於同一天上路,協助勞工在面臨勞資爭議訴訟期時,獲得法律扶助及必要生活費用補助。擴大勞工訴訟扶助,截至2011年5月底,共准予扶助5千8百多件案件,共計追回5億零54萬元,這在歷史上是空前的,成果極為明顯,非常值得肯定。
• 2010年6月完成「工會法」修正案,這是工會法從民國十八年制訂以來,八十年來最大規模的修訂,教師也可組織產業工會,但不得罷課,企業勞工依法應加入該公司的企業工會,但不對違規者處罰,外籍勞工也可擔任工會幹部。工會法通過,等於「勞動三法」最後一塊拼圖完成,2008年通過團體協約法、2009年通過勞資爭議處理法,但因勞動三法內容相互關連,所以一直無法實施,工會法完成修訂,勞動三法預計2011年5 月真正啟動。2011年5月1日勞動三法正式上路,勞方對資方原本像小蝦米難戰大鯨魚,如今勞動三法上路,立基在集眾力的概念,勞工可自主加入工會,透過團體協約的誠信協商機制,當勞資雙方發生爭議,小螞蟻也能搬大象。但華隆工會抗議數月並沒有搬動大象,王主委也表示其無法解決。
• 2010年9月13日,勞委會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三年未調的基本工資調漲案,經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決議,基本工資上調600元,從原本月薪1萬7,280元調高到1萬7,880元,漲幅3.47%;最低時薪則從95元提高到98元;並確定未來年年審議基本工資的原則。會中王如玄重申外勞薪資若與基本工資脫鉤,她會下台以示負責,理由是外勞薪資若與基本工資脫鉤,不符人權原則,一旦僱主有俗擱大碗的外勞可用,更不利本勞工作權。2011年7月21日,勞委會再度召開基本工資審議委員會,王如玄主委於會後記者會宣布委員會的共識決,基本工資從1萬7,880元調漲至1萬8780元,漲幅5.03%;時薪從98元調高到103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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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成敗誰先覺 進退存亡我自知
"Anyone can be a millionaire,but to become a billionaire,
You need an astrologer."—J. P. Mor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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