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命通會》卷三)
16.論空亡
(一名「天中煞」,對空即「孤鸞煞」)
「空」對「實」、「亡」對「有」言。
《神白經》云:『空亡空亡幾多般,十干不到作空看。』
《洞玄經》云:『遁窮而亡生。』
故以甲旬盡處曰「空亡」,
蓋有是位而無祿,曰「空」;
有支而無干,曰「亡」。
如甲子旬遁至酉而十干足,所以無戌亥,餘五干例見,是為「空亡」。
然空而有實,亡而有存,所以未可便為凶論。
《珞琭子》論空亡云:『五陽令用一陽,五陰令用一陰。』
假如
[甲子、丙寅、戊辰、庚午、壬申]則用[戌]不用[亥];
[乙丑、丁卯、己巳、辛未、癸酉]則用[亥]不用[戌]。
陽分陽年,陰分陰年。
又說:
[甲子]至[戊辰],以戌為空亡;
[己巳]至[癸酉],以亥為空亡,
分上下五年。
中間又分
[甲子]至[戊辰],見[壬戌]為重,見[戊戌]之類為輕;
[己巳]至[癸酉],見[癸亥]為重,見[乙亥]之類為輕。
如[甲子]生[甲戌]時,此時上正見,差輕;
如[己巳]生[癸亥]時,亦時上內犯,最重。
《指迷賦》云:『祿入空亡,必分前後之辰,所以表陰陽之分,明輕重之等也。』
《八字金書》云:『
甲寅旬、壬癸落空亡;
甲辰旬,甲乙;
甲申旬,丙丁;
甲戌旬,庚辛。』
以地支二位而論天干,或謂「十惡大敗」。
犯此日生者,主貧賤,然人命見空亡而合格者多。
《洞玄經》云:『
淵淨而倥侗無氣,(空亡多、謂之「淵淨格」)
圓機而自立一家,(祿馬官貴、上見空亡,為九流格)
辭有章而賁名,(學堂見空亡)
性無為而湛如,(自死自絕見空亡)
美質可愛,(貴人多、見空亡則可愛)
功名可珍,(華蓋多、見空亡則可珍)
優游恬淡無累,雕鏤華藻有功,(休囚旺相、有吉神而見空亡)
拘越人之才,挾敢斷之果。(神煞暗指空亡、雖超人無福)』
詳此,亦有吉處。
凡帶此煞,
生旺,則氣度寬大,動招虛名,長大肥滿,多意外無心之福;
死絕,則一生成敗飄泊,但在我有氣之地,則不能為禍。
大忌支干與干中相合,是謂「小人得位」,則奸詐譎詭,靡所不為。
若為我所剋,是謂「天中受殃」,反為特達之福(如戊午火人、見甲子金之類)。
其神性無常,
與「官符」並、則佞媚多文,
與「劫煞」並,則狡勇;
與「亡神」並,則飄蓬;
與「大耗」並,顛倒鶻突;
與「建祿」並,一身破散;
與「咸池」、「六害」並,多兇暴卒;
惟「夾貴」、「華蓋」、「三奇」、「學堂」並者,大聰明,脫俗之士。
夫空亡不言太歲,四見生日旬中空亡,極緊。
若太歲與日互換空亡,更不佳。
以實為空,則實可映空;
以空為空,無所映實,故帶互換空亡者,災深。
假令【甲子年、壬戌月】、[甲子]之正空亡在[壬戌],
其[壬戌]乃[甲寅旬],[甲寅旬中]空復在[子],主一生財物耗散,大破家宅。
餘仿此。
若日時互換,時緊日慢。
若日犯而時卻刑衝破害;時犯而日卻刑衝破害,亦主有福,未免坎坷。
又云:
天中一煞,不可全以凶言,如柱中有惡神,惡煞禍聚之地,全要空亡解之。
有空亡不宜見合,合則不能空矣;若祿馬財官福聚之氣,全怕空亡散之。
有空亡卻喜見合,合則不能空矣;若無沖無合無刑,謂「真空亡」。四孟太毒,只作小伎巧術人。
又
[甲子旬]水土,
[甲戌旬]金,
[甲申旬]火土,
[甲午旬]火土,
[甲辰旬]木,
[甲寅旬]水土,
為「真空亡」。
又云:『響之有聲,莫非虛中也。是以大人之命,要有虛中之德。』
空亡自旺有用,乃大聲大應之器。
月、日、月時三位俱空亡者,不害為大貴人。
若值兩位,雖有官,不大。
又云:
凡命值空亡,
時上見,多拗性,為事高而虛,更遇華蓋,決主少子。
日上見,多庶出,或妻妾間離,遇偶合,則多淫蕩。
古歌云:『胎裏生逢怕遇空,遇空時節自昏蒙;饒君十步有九計,不免飄飄西復東。』
(是胎中忌見空也)
又云:『建祿臨空虛有名,平生向學老無成;若逢馬貴來相救,縱得官時又復停。』
(是建祿忌見空也)
又云:『甲寅戊午及庚申,丑上天中最不仁;本分生來當受祿,因逢五鬼遂衰貧。』
以[甲寅]水見[辛丑]土,為鬼來剋命。
[戊午]見[丁丑],[庚申]見[乙丑],同是空亡,忌剋命也。
又云:『六旬後兩號天中,見合長生旺不凶;加臨沖剋兼刑祿,官職升騰位更隆。』
如巳酉丑人丁丑月、癸未日、戊午時,午未空亡而戊癸之火旺在午,反為貴格,是「火虛有焰」也。
又云:『印綬之星中見空,順臨墓庫福重重;若還夾貴歸元位,帶煞須為給事中。』
如【甲午、癸酉、丙子、壬辰】
時雖空,卻與[癸酉]作六合,又墓庫夾貴,所以入格,是「水空則流」也。
經云:『金空則響,火空則明,水空則清,木空則折,土空則崩。』此之謂也。
又曰:人命空亡本不好,若運刑沖,反為虛煞;士人遇之,飛聲走譽。
如【甲申、丁丑、乙亥、甲申】,行[壬午運],作當路;
【乙未、乙酉、乙丑、丁亥】,行[辛巳運],作監司,大振聲望。
若[壬寅]為空亡,[壬申]同類沖之則不動,此為最毒。
有「截路空亡」,正如人在途中遇水,不能前進,不可以濟,故曰「截路」,只以日取時見之。
如甲己日遁十二時中,申酉上見壬癸,
故甲己見申酉,乙庚見午未,丙辛見辰巳,丁壬見寅卯,戊癸見戌亥,此二時上俱遇壬癸為水故也。
此空亡非但命見不吉,凡出入、求財、交易、上官、嫁娶,百事皆忌。
有「四大空亡」,六甲中,
[甲辰]、[甲戌]二旬,金木水火土全,
內[甲子]、[甲午]旬生人獨無水,[甲寅]、[甲申]旬獨無金,此四旬者五行不全。
如[甲子]、[甲午]旬見水,[甲寅]、[甲申]旬生人見金,謂之「正犯」。
如當生年中不犯,行運至水金處亦謂之犯。
若帶得,主一生蹇滯,不問貧賤富貴,皆夭折。
三處重遇,瞬息為期。
《壺中子》云:『顔回夭折,只因四大空亡。』正謂此也。
《洞微經》
有「五鬼空亡」,
[甲己]人見[巳午],
[乙庚]、[寅卯],
[丙辛]、[子丑],
[丁壬]、[戌亥],
[戊癸]、[申酉],
限至斯鄉,主貧。
有「剋害空亡」,
[甲乙]人見[午],
[丙丁]、[申],
[戊己]、[巳],
[庚辛]、[寅],
[壬癸]、[酉丑],
主剋害妻子。
有「破祖空亡」,
[甲乙丙丁]同上,
[戊巳]人見[戌],
[庚辛]、[子],
[壬癸]、[寅],
遇者主破祖業,須並論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