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婚姻已不像以前那麼堅持了,
他一直逼我簽字,要我提出條件,
但要人沒人、要錢沒錢、這個房子還是公公的。
因為是我獨立撫養照顧兩個小孩,
他除了付註冊費、補習費外(一年三、四萬元),其他一概不管,
根本無法給我們什麼保障。
只好等待更好的時機,例:工作調動、有自己的家……就會離開了,
但國小教師很不容易調動,
經濟狀況又沒辦法再買房子。
所以請問各位大大:
什麼時機對我較有利?
就是與他談判,
可以爭取較多的權益。
他一直逼我簽字,要我提出條件,
但要人沒人、要錢沒錢、這個房子還是公公的。
因為是我獨立撫養照顧兩個小孩,
他除了付註冊費、補習費外(一年三、四萬元),其他一概不管,
根本無法給我們什麼保障。
只好等待更好的時機,例:工作調動、有自己的家……就會離開了,
但國小教師很不容易調動,
經濟狀況又沒辦法再買房子。
所以請問各位大大:
什麼時機對我較有利?
就是與他談判,
可以爭取較多的權益。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