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持續曖昧關系,留還是離開? #780245 - 2006-09-03 14:39:04 coo la la 見龍在田 註冊: 2006-02-03 文章數: 42 來自: Hong Kong 回應:女命如果時辰正確的話,26-35歲會有感情方面的困擾.而過了就好了. 對啊!26歲之後一直受感情困擾,日子過得很苦,情緒經常很低落,亦經患過抑鬱症,我現在只是32歲,還要過這種日子多幾年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