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基本上勞資雙方力場本是對立的
堅持有所不同
如何折衷
確要相當技巧
再加上
如有心人士從中穿小鞋(作怪)
恐怕賠了夫人又折兵
僅供參考
只可以說 事情不能看表面 知人口面不知心
昨天老板的女兒並沒有跟我談
於是到下班時 告訴她 我工作到了明天是最後的一天了
她問我 想清楚沒有 (不是應該她要跟我談嗎 返過來問我耶)
結果是我决定不幹了
今天是最後的一天
竟然讓我知道了 我的工資原來是被壓低了
我的上手(也是待得不久就離職)工資 比我多
而假期方面 她是要我只得放勞工假 不是勞工假的假期 都得要上班
原來 其他的同事跟上手 他們在不是勞工假的假期 是輪流放假的
很可惡喔

而在計算工資時 我發現工資比我預計的少
問她如何計算 她居然說星期天是沒工資
我問她日薪是如何計算 她說以月薪除以30天
於是我告訴她 星期天要是沒工資 就應以月薪除以工作日 應該是22.5天才對
連這星期天的工資也不願付 這公司也實在太欺人了!
而老板的女兒原來一直在裝假好人
我又上了人生的一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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