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論:
(1) 命造對人際關係的態度,通常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2) 虛歲22歲之後至今,服務單位的制度,頗有利於自身發展,但制度利益的背後帶著口舌紛擾。
(3) 今年27歲,由制度帶來的利益,使得小人眼紅,滋生口舌紛爭,讓命主無法接受。
(1) 命造對人際關係的態度,通常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2) 虛歲22歲之後至今,服務單位的制度,頗有利於自身發展,但制度利益的背後帶著口舌紛擾。
(3) 今年27歲,由制度帶來的利益,使得小人眼紅,滋生口舌紛爭,讓命主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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