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例:命局:寅年 午月 戌日 亥時 大運:申 流年:巳。
原命局有效組合為:寅午戌三合局成立;寅與亥合不成立。逢太運支申介入後,申沖寅成立,破了原命局寅午戌三合局,申亥相害也成立,亥水因害的關係申金生亥水,但亥中甲木卻受傷。流年巳火介人後,巳火為第一層次五行,巳可以合住第二層次申金解寅申沖、申亥害,原局寅午戌三合局又重新恢復;流年巳沖命局亥也成立。
感謝‘歡迎交流’大大把手指教!以上‘原命局’‘大運’‘流年’三個層次的刑沖合害分明。
如果再介入‘流月’和‘流日’,其施權的先後是不是也以此類推?即:流日介入為第一層次,流月介入為第二層次,流年介入為第三層次,大運介入為第四層次,原命局為第五層次?
假設流月是申,流日是亥,是不是先論流日的亥申相害,亥巳相沖,亥寅相合?而解二三四五層次裏的刑沖合害?
初學愚笨,請大大再教,感恩!
編輯者: adfi (2005-11-17 01:4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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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為善:福雖未至,禍已遠離;人為惡:禍雖未至,福已遠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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