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民法1116條只是消極的防範功能
法官是不會因為小孩子命帶刑剋而認同父母不養子女的行為 有此行為乃不法
父母非子女 豈知子女不想待在父母身邊 以父母個人意志剝奪子女天倫 此為不慈 不仁
經不起考驗又不合時宜的學問 必定為現代命理所淘汰
換言之 神煞之說 如經不起時代的考驗 在這裡爭又有何用? 逞口舌之快而已
如果不懂養育小孩子 我倒是建議 可以在婚前去修一些教育心理學的課程
而不是 因為看到天機天梁擎羊會或是一兩個關煞 就不敢養這個小孩子 小孩何辜?
況且 小孩子的性格 也是父母自己生出來的 不是嗎?
以我個人多年的經驗來看 機梁擎羊會沒有這麼可怕 影響多是人際溝通與親人互動的問題
如果還有人只相信個人的經驗法則 解釋成 普世法則 我可以提供我手中所有的機梁擎羊會的命例
讓各位看看 這些帶刑剋的子女 如何剋父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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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心理學家證實---精神分裂是最具生理性及遺傳性的心理疾病
在同卵雙胞胎之間的相關性有百分之五十
命運是否由先天遺傳決定或是受後天環境影響?
心理學家下的結論---
先天遺傳決定性格與天賦的開端 後天環境則是扮演性格塑造與啟發天賦的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