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直翁
行
万四
号
郧峰真隐登
朝代
南宋
爵位
封魏国公,进会稽郡王,追封越王。
官品
正一品
简
历
宋高宗(赵构)绍兴十五年乙丑(1145年)刘章榜进士,由温州教授擢升为国学博士。因向高宗建议立太子,深得赏识,由此赢得高宗的极度信任。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孝宗即继位,史浩任翰林学士兼参知政事。不久推荐著名诗人陆游为枢密院编修。下一年,升尚书省右仆射,兼枢密院使。提出为岳飞等雪冤,首言赵鼎、李光无罪获准,后来升右丞相加太师,同年浩自己提出免职。该年任绍兴知府。乾道四年(1168年)复职右丞相。乾道八年(1172年)福州任职,修浙福仙霞岭山路。淳熙二年(1175年)荐朱熹等理学家入朝为官。浩自福建调回朝廷。淳熙五年(1178年)史浩72岁,辞去右丞相,居相位16年。在月波山建月波寺、月波楼和“宝陀洞天”水陆道场。宋孝宗赐“无碍水陆道场”和“慈悲普济”额。淳熙十年(1183年)封魏国公,封太保。淳熙十三年(1186年)封太傅。绍熙五年(1194年)史浩卒封“会稽郡王”,谥“文惠”,改谥“忠定”,后追封越王,配享孝宗庙庭。史浩宋代著名政治家,同时也是名噪一时的词人。现在仍然能看到的有《采莲》、《采莲舞》、《太清舞》、《花舞》、《剑舞》、《鱼父舞》等。
生
宋徽宗崇宁五年丙戌九月初六日
公元 1106 年 月 日
享 年
卒
宋光宗绍熙五年甲寅四月初五日
公元 1194 年 月 日
89 岁
父
师仲
子
弥大、弥正、弥远、弥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