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潛心於海寧格的[家族系統排列療法]當中
有一些心得
希望這些心得對他有些幫助
不過不知道樓主是不是還會來看呢?
如果子女因為父母的某些行為(如家暴、婚外情等)
而鄙視譴責父母甚至不認父母
子女本身必然會發生一些問題
來作為鄙視父母的補償
通常是自己無法跟他所譴責的父母同性別的友人相處
如果你是仇視母親,你跟女人就無法好好相處
如果你仇視父親,你就無法跟男性好好相處
甚至讓自己生病
或者犯與譴責的父母相同的錯
那怎麼去處理?
比如父母的一方婚外情,子女認同一方,譴責另一方的不忠
海寧格要子女對所仇視的父母的代表
說[你是我爸爸(媽媽),我是你的兒子(女兒),我愛你]
再說[爸爸(媽媽),我只是你的小孩,你做的事由你自己承擔後果,我把責任還給你。]
通常案主會如釋重負,不再痛苦
因為子女責備父母,是把自己的放在比父母高的位置
而責備的後果是,子女要背負父母行為的責任
就像父母需要為小孩子的行為負責一樣
但是小孩無法為父母負責
尤其是父母之間的感情問題,更是如此
所以會產生痛苦和重擔
最好的方式是回到孩子原來的位階
他只要接受父母的愛,並愛他們的父母就可以
至於父母之間問題的處理就回到他們身上
這樣對小孩是最好的
可見得父母的位階是高過孩子的
不論他們的父母有多大的問題
孩子是無權譴責的
一譴責就讓自己負擔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