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出聲說:此說謂胎兒降生後,須能發聲,使得謂之出聲。豈知呱呱墜地者,固不乏人,而寂寂無聲者,亦非烏有,如先天瘖啞之人,則將永久不得謂之出生乎?況具醫生云胎兒出生時,假死者,亦所在多有,若必限於出聲後使為出生者,則對於人之保護,未免不周矣。
5.獨立呼吸說:此說謂胎兒是否出生,須視其已否獨立呼吸以為斷。因胎兒未與母體分體前,乃以母體之呼吸為呼吸,脫離母體後始能以其自己之肺獨立呼吸,此時即屬出生,而為權利能力之開始。此說即可說明「出」,又可說明「生」,概不出則無由獨立呼吸,出而不生更不能獨立呼吸也。因而對於胎兒究係降生後死亡?抑原來死產?如有爭議,鑑定意義。及胎兒之肺如已經獨立呼吸,則入水即有泡沫,而上下浮動;否則入水即沈也。以此獨立呼吸說,乃近代多數學者所採。
個人在出生時辰的認定,從師門的主張,也採用「獨立呼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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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未碰斗數,也不曾幫人論命。網路上的問答僅供參考。
不用發訊息,更不用發mail要求論命或解惑。
非高傲,實因功力不足,怕誤了網友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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