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怕的是自己的資料外流,變成人頭帳戶,或是被拿去申辦信用卡或貸款,天殺的詐騙集團
財政部於九十三年四月十六日規定警察機關查察人頭帳戶犯罪案件,依警示通報機制請銀行列為 警示帳戶(終止該帳號使用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轉帳功能),得由警察分局分局長判行後,逕行發文向金融機構查詢該帳戶資金流向之資料。
財政部表示,現行警察機關查詢金融機構客戶之存放款資料,應由警察局局長(副局長)判行後,發文向金融機構查詢。有鑒於金融機構對於涉有犯罪嫌疑之可疑帳戶,已建立警示通報聯繫機制,為使警示通報機制更趨完善,並配合各市、縣(市)警察分局成立「專責處理人頭帳號犯罪窗口」機制,以提高警察機關偵辦人頭詐騙案件時效,有效打擊金融詐騙犯罪,財政部爰於日前規定警察機關查詢警示帳戶之資金流向資料,得由警察分局分局長判行後,逕行發文向金融機構查詢。
財政部進一步表示,為防制歹徒利用自動櫃員機轉帳功能進行詐騙,財政部已實施下列相關措施:1、要求金融機構加強執行「認識客戶」程序(KNOW YOUR CUSTOMER, KYC),包括訂定一套認識客戶及審慎評估客戶之內部規範,並加強辦理開戶行員之警覺性及敏感度。2、對涉有犯罪嫌疑之可疑帳戶,建立警示通報聯繫機制,俾立即終止該帳號使用提款卡、語音轉帳、網路轉帳及其他電子支付轉帳功能,以及時防制、減低受害人損失之機制。3、要求金融機構除於自動櫃員機上張貼告示外,並應於自動櫃員機交易操作過程加入警示文字或語音,以降低歹徒得逞機會。4、提供「人頭資料庫」供金融機構查詢,各金融機構對於疑為人頭戶之開戶申請人除應加強審核外,亦應迅速通知警察機關派員就近調查。5、透過傳媒教育宣導民眾提高警覺,及加強正確使用自動提款機之宣導。6、督促金融機構加強自動櫃員機之安全維護,並提供二十四小時申訴專線服務,專人受理申訴事宜。7、推動磁條金融卡晶片化,建立有效防偽機制。8、要求金融機構於九十三年三月底建置完成存戶新開戶之影像檔案,實施存戶新開戶留存影像。9、督促銀行公會於九十三年七月一日實施限制金融卡非約定帳戶轉帳之金額,以及對於新開戶者原則上不主動提供金融卡非約定帳戶之轉帳功能。
財政部再次提醒民眾,千萬不要聽從別人的指示去操作提款機,也不要隨便提供自己的金融資料(如密碼、帳號、卡號等)及個人基本資料(如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等)給別人,有關來路不明的電話或手機簡訊,通知金融資料外洩、信用卡被盜刷、金融卡被盜領或中獎或退稅、退費、信用卡刷卡紀錄等,可能是歹徒的詐騙手法,應提高警覺不要受騙。最重要的是不可以依照歹徒所提供的電話號碼直接撥打,應先向一○四查號台詢問正確電話,或以金融卡、信用卡背面所載銀行聯絡電話,直接向該銀行查證。
注意︰七月一日起才有可能會實施非約定轉存帳戶之相關限制,這段期間自求多福吧
編輯者: 晨曦 (2004-06-08 22:24:48)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