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
戒律是負面列表
就是佛禁止做的事
相當於佛教裡的法律
他沒禁止,那就不犯戒
佛沒說過不可以的,
就不在戒律規範範圍內
就像法律沒禁止的行為
就沒有觸犯法律
這是一樣的原則
所以當然要以佛說的為準
這說法有待商確,請仔細分辨戒與律的定義。
在佛法中,「戒」與「律」常合稱為戒律,但兩者在定義有區別:
戒(梵文 Śīla,音譯尸羅): 指防非止惡、清涼、不侵犯他人的道德規範,主要依靠個人的自覺、內在的自制力與道德約束來實踐。
律(梵文 Vinaya,音譯毘尼): 指佛陀為維護僧團秩序、和合共住而制定的具體規律條文與犯戒罰則,屬於客觀的團體制度與外在規範。
簡單說律就是規定那些行為是犯或不犯以及輕重。
所以出家眾手淫這種行為在四分律中被視為犯僧殘罪。
南北傳都一樣,沒有哪個法師有制定新的戒。
只有律儀有所變動。
以南傳來說,
南傳上座部佛教極其重視「維持佛制原貌」。
原則上「不再制定全新的戒律條文」。
面對現代社會的新科技與新問題(如使用金錢、手機、網路等),
南傳僧團通常是依據巴利律藏中的「隨方毗尼」(大原則適用法)
原則,由長老僧伽會議進行「解讀與延伸規範」,而非直接寫入或
創造全新的戒條。
代表性例子,抽菸犯不犯戒律,世尊可沒說過。
看看南傳佛教大師阿姜·查是怎麼面對這個問題的。
泰國著名的上座部佛教大師阿姜·查(Ajahn Chah)最終徹底戒菸,
並在他的主寺巴蓬寺(Wat Nong Pah Pong)以及全球所有的分院中
嚴格禁止吸菸與嚼食檳榔。在他自己成功戒菸後,阿姜·查深刻意識
到成癮對修心的負面影響。隨後,他便在巴蓬寺及國內外所有的分院
(包括著名的國際叢林寺 Wat Pah Nanachat)立下嚴格的戒律:禁
止所有僧俗二眾在寺院內吸菸與嚼食菸葉。這項規矩也成為巴蓬寺系
叢林道場非常鮮明的特色之一。
南傳可以制定新的規矩,為何北傳不可以,這不雙標?
什麼是「隨方毗尼」:
隨方毗尼,亦稱隨方隨時毗尼,義為依各地民情風俗或時代演變之需,
可就佛所制定之戒律做一番斟酌取捨。
佛陀在《五分律卷第二十二》亦曾云:「復告諸比丘:雖是我所制,而
於餘方(其他地方)不以為清淨者,皆不應用。雖非我所制,而於餘方
必應行者,皆不得不行。」然則,依《五分律》(全稱《彌沙塞部和醯
五分律》,略稱《彌沙塞部律》。)所載,若經世尊之開遮者,於餘方
也是可以有所取捨的。
例如印度僧人拖缽、摶食、袒右肩等,皆不適漢地,這是因為社會經濟
與生活型態各有不同的關係。
菩薩戒是為天人所說,
是給天人遵守的
不然你去看菩薩戒
沒神通的人能守幾條?
全部破戒破光光
完全是不合理的
所以本來就不是
該在人類世界裡作要求的戒律
在人界硬推也是踰越
可否具體舉出哪一條目前一般在家人受的菩薩戒條是要有神通的人才能
守得住的?
因為在佛教裡
有權制戒的,只有佛
其他人都沒資格
自行擴張戒律範圍、制定新戒律
那就逾越了佛的權限
佛開許的修改權限
【是小小戒可捨】
沒有制新戒或擴張戒律範圍的空間
請仔細分別戒和律的運作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