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說不定孔夫子在外講學很知書達禮
回家卻是襪子亂丟屢勸不聽那種欠罵的男人
以故意論可不是我說的
是中華民國刑法第十三條說的![]()
是在引射小道嗎?
慘也!慘也!不知刑法規定要判幾年?
呵呵
讓我想想看
對於已死之人 犯誹謗罪者
可能該當刑法第三百十二條第二項誹謗死人罪吧
不過是告訴乃論
所以只要我們不跟檢察官說
您就沒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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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家有云,連「放下」的念頭也應「放下」。
佛家有云,連「放下」的念頭也應「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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