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
經理說:咱家副總希望我能再留兩個月幫幫她,
算做工讀(領減了30%的薪,月休10個工作天再加週休,等於工作半月而已).
這樣看來,我的課業有充分時間唸,而且還有點划算.@@
諸位卜術大大們好:
主管們說我算公司特例,月初就開始讓我排假!
在精打細算之下,小女子決定再留兩個月,
也將自己的上班表排了出來.
六月上班:2.3.9.10.13.18.20.23.27.30
七月上班:1.4.7.11.14.18.21.22.25.
7/28~7/31<--特別註明:新人交接~^^
結果A主管看到7/28~31天時臉綠,竟然跟我提另個方法,
希望八月能進來工讀,哇咧...我不會做傻事滴啦!?
真不知道這公司是個什麼樣的"管理"方法耶...

敝人也寫了封e-mail告知本部門同仁.
不過...現在有點擔心,這特例等老闆們回來時,
我的七成薪水會不會變成只剩時薪呢?
測個"錢"字...感謝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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