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理解《归妹》之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来自专栏 周克文读《周易》——《周易古经通解》
六三:归妹以须,反归以娣。
《象》曰:“归妹以须”,未当也。
【白话】
六三:少女嫁给长男想作妇主,却被像“娣”一样退回。
《象》说:“少女嫁给长男想作妇主”,是说处在不正当的位置。
【解读】
○ 归妹以须。
“须”字很是难解,先贤们有很多不同的解释,如:郑玄云“有才智之称”;荀爽训作“嬬”,嬬为下妻,即“妾”;程颐释为“等待”。
“须”为二十八宿北方星宿须女(简称“女”),《开元占经》:“《郗萌》曰:‘岁星守须女,为后夫人有变,一曰妾为主。’《圣洽符》曰:‘须女者,主娶妇嫁女也。’《甘氏》曰:‘须女动则嫁娶,将有嫁娶占于须女。’”(注:《开元占经》是唐朝的一本以星占术为主的天文学著作。)
从以上星占术上可以看出,“须女”星是主管嫁娶的星宿,而六三柔居刚位,处下之上,是位尊无德者,或不正而自以为是者。故可大胆推测“须”意为主管家室妻妾之人,故释为“妇主”。六三非实为妇主,而是不正又居下之上的高位,故自以为尊,却因无德而被男子退回。
○ 反归以娣。
蓝甲云《<归妹>卦媵婚制考论》(《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出版,2006年第3期)说:
“反归以娣”是说,婚礼后三个月,返还马匹时,作为陪嫁的媵女,即嫡妻之娣,因年龄太小,又返回到娘家,以待年长后再送回夫家。估计姪娣年龄幼小者,还未到成年,在参加完婚礼仪式之后又随反马之时返回娘家。
……隐公七年,“春,王三月,叔姬归于纪”。叔姬是伯姬的妹妹,叔姬在伯姬出嫁时,年龄尚小,有可能作为媵女陪嫁过去后又随反马之时返回父母之国,史书无记载,只能揣测而已。到了她姐姐出嫁后五年,叔姬亦已成年,因此才嫁过去。
何氏休曰:“叔姬者,伯姬之媵也。至是乃归者,待年父母国也。妇人八岁备数,十五从嫡,二十承事君子。媵贱书者,后为嫡,终有贤行。纪使为齐所灭,纪季以入于齐,叔姬归之,能处隐约,全竟妇道,故重录之。”
由何休之语可知,伯姬出嫁时,叔姬十五岁,可以从嫡,即可以作为媵陪嫁过去。但因未到二十岁,因此待年父母之国,到了二十岁后嫁过去,所谓“二十承事君子”。
媵的地位很卑贱,为何《春秋》要记上一笔呢?因为叔姬后来成了嫡妻,并有贤德之举。庆幸有了这条记载,我们才可以考知媵婚的一些礼制情况。
由《春秋》的此条记载,我们就能很好地理解《归妹》卦九四的爻辞了。
蓝甲云先生考证了媵婚制度中随嫁的娣姪是有可能退返回父母家的,反归的原因是因为年龄太小,那是否还有可能娣姪品德不好,不守妇道而被退回呢?有待考证,但笔者认为应该是有可能的。如果是这样,那本爻就更好理解了:三是王公之位,说明本爻女性的地位很高,是贵族之女,所以“反归以娣”不是说她真是“娣”,而是说像“媵婚”制中的“娣”一样被退回。从本爻至五爻的“归妹”一词就不能再理解为“少女嫁为长男为妾”了,因为当时贵族女性是不会嫁给别人为妾的,故应释为:少女出嫁。
六三为下兑之主,兑为少女,亲比九四,九四为上震之主,震为长男,可看作六三贵族少女看上已婚长男九四,但又不想为妾而想做妇主,最终却因品行不正而被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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