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kit13
你所說的,是猶太教眼中的上帝沒錯,這是猶太教的理解,我完全同意。
在洋人觀念裡,神和人之間都需要有個掮客,也就是祭司等等教會的神職人員。
他們主要負責兩件事,一件是替代神來安撫信眾,因為他們清楚神並不會自己過來親力親為;另一件事,是壟斷信仰的解釋權,以達成排他性,這樣就可以壟斷所有宗教上的收益。
假如有人認為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解釋權,當然在他們眼中,這個人就會成為異端。不是異教徒,而是異端。
向來對異端的排除,猶比對異教徒更為激烈,所以西方歷史不乏宗教分裂所導致的衝突。
這就不是在彰顯神性了,這明顯是打著神的旗幟在為非作歹。
我認為神必須自己去認識而非透過仲介,所以我支持自行解釋。神、佛在我心中,都有我所認為應有的形象。神的形象,一如我前面所述。
在洋人觀念裡,神和人之間都需要有個掮客,也就是祭司等等教會的神職人員。
他們主要負責兩件事,一件是替代神來安撫信眾,因為他們清楚神並不會自己過來親力親為;另一件事,是壟斷信仰的解釋權,以達成排他性,這樣就可以壟斷所有宗教上的收益。
假如有人認為每個人都可以有自己的解釋權,當然在他們眼中,這個人就會成為異端。不是異教徒,而是異端。
向來對異端的排除,猶比對異教徒更為激烈,所以西方歷史不乏宗教分裂所導致的衝突。
這就不是在彰顯神性了,這明顯是打著神的旗幟在為非作歹。
我認為神必須自己去認識而非透過仲介,所以我支持自行解釋。神、佛在我心中,都有我所認為應有的形象。神的形象,一如我前面所述。
你的主張
一開始是新教(基督教)的主張
就是反對教會把持宗教權
回歸於民眾身上
但基督教後來也變成
由牧師把持解釋權
發動信眾排擠牧師不喜歡的事物
只要有人就有私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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