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師從2013年5月第一次發文,截至2021年10月,總共有1,546則貼文。這張圖,有幾個地方值得留意。
一、大師第一次發文是2013年5月27日13時58分,接下來幾個月都有發文,但8月以後就沒了。我覺得很奇怪,一查之下,發現2013年8月27日21時34分,這則貼文很有趣,你說「談命理需要學術修養,也必須要有道德涵養」,你自己有做到嗎?另外,你當時說「今後在下不再涉足此網站」,身為大師,一言既出駟馬難追,請問,為什麼後來食言而肥?
板大您好!
板大沒有抵制我,是您大德大量!
早有小人心生惡念,處處要挑釁,
談命理需要學術修養,也必須要有道德涵養,
我想您做到了!
在下在此瀏覽了三個月,是在印證我的研究,
看過眾生後,早有不如離去之感,
今後在下不再涉足此網站。
二、大師2017年的發文數銳減,我也覺得很奇怪,一查之下,發現原來是你在D網一直推銷你那套錯誤的排盤理論,算錯了不會自己檢討,反過來質疑客人命盤錯誤,硬要把自己認定的命盤套到客人身上,一旦客人不接受,你就開始追罵,三不五時就說他是社會邊緣人、啃老族、假醫師、假企業家、假裝有錢人……。最後引起公憤,大家要你參加比賽,證明你的排盤理論,你這麼棒,為什麼不敢參加斗數比賽?
twj:「自稱斗數唯一真人,天下斗數人都錯的登清隨緣論不準大師,自2016/11/16起,不敢參加斗數比賽,閃避回應。這可是證明你是千百年來,全世界只有你是對的機會,千萬不要錯過,像個男人,勇敢去面對。好嗎?」
三、我有個疑問,萬一對方不是社會邊緣人、不是啃老族、不是假醫師、不是假企業家、不是假裝有錢人,但你照三餐貼文散播不實謠言,是否觸犯刑法的誹謗罪?
《中華民國刑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310第 310 條
1.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
2.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
3.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刑法這條引起了我的興致,我剛好讀書速度快,整理資料速度也快,我打算把你的不當言行都整理出來,陸續公布在D網,這樣以後大家上法院,可以加快案件的作業時程。

另外,我分析了一下大師的戰鬥力,發現你幾乎只在斗數版出沒,雖然文章數看起來很多,但內容大抵是謾罵,不然就是說別人命盤有問題。
要罵人,也得看自己有幾斤幾兩。你能拿出來的東西有什麼?不就是那張你花了三十年研究的子女性別生育順序表,但你不懂研究方法,根本沒考慮到男女合婚的遺傳因素,最後變成一個笑話。
斗數不是我的專長,我只是抽空練習,就能發現大家習以為常的排盤方法錯誤。你搞了四十年,才搞出這麼一點成績,你會不會覺得羞恥?
對了,建議你講話中性一點,不要情緒化。如果你惱羞成怒,口不擇言,萬一變成呈堂證供,對你很不利。法官看我會是比較正常的人,法庭看的是理智不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