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Nicole Leung
當然有歧視條例
大學拒絕我並不需要什麼理由 可以說是我面試不佳
我gpa 4.0 當時有該大學的老師到我們的學校宣傳這個課程 說得很明白3.6就可以進 而我有一個同學3.5就進去了
但我面試的時候他們針對我的過往問很多問題 我也只好略略回答我有一段時間因為憂鬱症而停學 他們聽了後就類似說了" We are really concern about students like you" 也提到過我想讀的課程壓力很大 之前有同學曾經跳樓
最後我就收到reject letter
當然我沒有錄音 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受歧視 畢竟他們大可說我面試表現不理想 或者什麼樣 覺得我不適合 但實情是什麼我也不知道 反正我自己覺得受歧視
至於當時為何不找平機會 因為我第二年還想再接再厲報這個學校 鬧僵了吃不了兜著走 反正他們也不會再收我 就算我打官司打贏了在學校也不會好受 只好食死貓
大學拒絕我並不需要什麼理由 可以說是我面試不佳
我gpa 4.0 當時有該大學的老師到我們的學校宣傳這個課程 說得很明白3.6就可以進 而我有一個同學3.5就進去了
但我面試的時候他們針對我的過往問很多問題 我也只好略略回答我有一段時間因為憂鬱症而停學 他們聽了後就類似說了" We are really concern about students like you" 也提到過我想讀的課程壓力很大 之前有同學曾經跳樓
最後我就收到reject letter
當然我沒有錄音 沒有直接證據證明受歧視 畢竟他們大可說我面試表現不理想 或者什麼樣 覺得我不適合 但實情是什麼我也不知道 反正我自己覺得受歧視
至於當時為何不找平機會 因為我第二年還想再接再厲報這個學校 鬧僵了吃不了兜著走 反正他們也不會再收我 就算我打官司打贏了在學校也不會好受 只好食死貓
您自述不是這樣說
P. S. 我不相信面試官會說 "We are really concern about students like you" 因為連英文文法也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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