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老黄
軍國之事不能用卜筮決定是記載在孫子兵法上, 你意思是孫武說錯嗎 ?
若是有消費法例保障,算不準要負上法律責任, 你看還會有這門生意嗎 ?
若是有消費法例保障,算不準要負上法律責任, 你看還會有這門生意嗎 ?
你要仔細看我前面的發言(如下):
老黃好像已經發表此種說法好多次了,我在此說明一下。
決策SOP--廟算先,如果廟算可決,不用卜筮。廟算不能決,卜筮行之。廟算已定,再行卜筮者斬。這是自古以來帝王的標準行事準則。但也不能以此否定卜筮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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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20年前就讀過孫子兵法,怎會不知多算勝少算不勝那一章節。如果你要談消保法,那醫生都不必做了,誰敢打100%包票。醫生醫死人要償命?就你最愛的八字,就不是兒戲,包準的?好像也不見得?各種五術存在一定有他的價值,否則早就被時代遺棄了。自古以來廟堂會議,戰和兩派各有主張,僵持不能決者不是沒有,此時卜筮決疑的案例也是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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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妙甚深卦爻辭,百千萬言難說盡。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伏羲真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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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伏羲真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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