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師,謝謝你幫我看盤,
詳情在這,其實我也是有想念他...
當初他沒找到工作的時候,足足差不多有三年(正式開始交往時間大約是14年6月29日)是我養著他,我省錢和問爸爸借錢都跟他堅持的生活下去。我是澳門人,因為他是內陸人不能到澳門居住,所以我在內陸租了個房子,房租、日用品什麼的都是我個人付費,生活不算困苦,我覺得兩個人生活過得去就行了。
就這樣直到他找到一份工作就是她現在的工作他個人就像變了一樣,說話有點高傲,喜歡消費、喝酒之類的,而且并沒有打算和我分擔一半的屋租我一個月大約付3000人民幣屋租,我找他談過,他說照顧家庭是男人必須要肩負的責任,就這樣講幹話,要不言就會吵起來。唉,我爸說她(我老婆)曾經講過我食他穿他用他的,我爸之後跟我說這女人亂說話,是誰也不會這樣說,可憐我一天到晚都澳門內陸兩邊走,又要付錢。漸漸的好像有鬼上身的一樣,還有經常吵不過就說自殺、跳樓...我心很痛苦。
直到18年的9月,我跟老婆搬回澳門住(因為有工作證所以可以在澳門居留),重要的事情就慢慢的開始了。
一起住的前3個月就還好,之後開始我媽一直說我老婆偷他的東西,亂摸他的廚用具,到處是油,我媽每天早上一直罵我老婆到晚上(大約是失智症,但他不去看勉強不來),我老婆受不了就在6月12號搬家回去內陸,他跟我說他受不了像精神折磨,恨我媽,說永遠都不會再進去我家。而且一直都對我的行事作風做出批評,近這兩年我們兩夫妻都一直都有吵架,小事什麼的都會吵。
他是自己搬回內陸。我就留在澳門住,因為來回走太累,我會間斷過去睡一天。
直到今天因為跟他吵架後直接向我提出離婚(7月5日下午14:20分),最後一句說我這麼多年都沒給過他什麼,真的讓我很傷心。
我敢說,他身上穿的都是我花錢買,6月3號那天去台灣旅行,機票,酒店,消費基本全是我付出。
編輯者: 雨尋懮 (2019-07-10 15:1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