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面還有,摘主老眼昏花,沒看到。現在後補於下。
更有求卜之人,心雖誠敬,或阻於他事,令人代卜,而代卜之人,心或不誠,不驗也。
古時候雖有代卜,但是還是自己有心求卜,只是要事纏身,無法親自卜卦。現在都是本人無心卜卦,大家閒著沒事幫忙代卜。這樣是否能夠靈驗?還真是個問題。
又或一事而今日占之,明日又占之。或一人連占四五卦,是再三瀆神明。瀆則不告,不驗也。
野鶴卦書說:豈不聞三人占,聽二人之言。一事既可三處而占,何妨再瀆。
所謂連占,是卦象已明,不須再占。若是卦象不明,當然可以再占。野鶴書中也舉一例。
丑月戊子日,自占病。得同人之旅卦,空亡午未。
自占病,世為用神。世爻亥水,子日拱之,又得申金原神動而相生,乃不死之症。獨疑申金墓於丑月,恐不能生之?
請他母親再占一卦,得離之大有卦。空亡午未。
斷曰:母占子,子孫為用神。丑土子孫雖逢月建,不宜動化寅木回頭之剋。目下無妨,但交春木旺土衰,必死!
又合前卦亥水世爻,得申金原神而相生,寅月沖去申金則危矣!果卒於交春之日。
以上可知,並非不能再占。若是卦象不明,不知結果為何,當然可以再占。不能再占者,已知結果,還要再占,則瀆神明。
另外又有再三瀆者,神明報我未問之事。野鶴卦書亦有舉例,不再贅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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拈花傳心,正法眼藏,涅槃妙心,實相無相,微妙法門,不立文字,教外別傳,以心印心。
摘主傳法,只傳有縁,法無妙心,摘心不得,法門無量,何須文字,如能印心,隨汝自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