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純熟不幸!
父母之過,沒有好好教導兒子和你護女兒,要論罪先定父母.
當年哥哥11歲, 無知,對女性足滿好奇,對倫常關係也沒受家長教導.( 律師也會這樣為他辯護 ).
就算當年事發,爸媽知悉也不一定報警處理,重男輕女嘛! 即使拉上法院定罪,也可能警戒,緩刑,交社署管理,入住兒童院,輕判.
十年後報案,無任可証据,無法立案起訴.香港司法就是這樣.
若要搞下去,見意去社署找社工幫忙,聽聽意見.
我個人意見: 勸當事人放下此事,向前看,爭取自已的未來幸福.再搞下去與爸媽為難,與自已過不去.算他定罪,也不一定會坐牢 因為當年只得11歲,是童犯.
風化案無日無之.人間悲劇 ! 人在做天在看,有報應的.
對於不幸之事只能選擇忘記才能有更美好的人生.
forget, but not forgive.
父母之過,沒有好好教導兒子和你護女兒,要論罪先定父母.
當年哥哥11歲, 無知,對女性足滿好奇,對倫常關係也沒受家長教導.( 律師也會這樣為他辯護 ).
就算當年事發,爸媽知悉也不一定報警處理,重男輕女嘛! 即使拉上法院定罪,也可能警戒,緩刑,交社署管理,入住兒童院,輕判.
十年後報案,無任可証据,無法立案起訴.香港司法就是這樣.
若要搞下去,見意去社署找社工幫忙,聽聽意見.
我個人意見: 勸當事人放下此事,向前看,爭取自已的未來幸福.再搞下去與爸媽為難,與自已過不去.算他定罪,也不一定會坐牢 因為當年只得11歲,是童犯.
風化案無日無之.人間悲劇 ! 人在做天在看,有報應的.
對於不幸之事只能選擇忘記才能有更美好的人生.
forget, but not forg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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