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犯官鬼 以前煮飯,接送小孩都做了
還不都幾十個人在說我,嫌我沒工作。
重點是找份工作。
>>親自帶小孩不好嗎? 嫌你沒工作的人是在嫌甚麼?
你也不是靠他們養的,而且培養親情跟感情孩子對媽媽才不會有距離感,
不然政府為什麼要有育嬰假跟托育補助,
就是因為大部分的人為了工作沒辦法好好照顧小孩才有的,
既然能好好照顧小孩,又不用請保母或放托兒所,當然親自帶比較好啊
煮飯,接送小孩給他,就少了時間找我麻煩
有更多時間看書,考上了,官鬼就沒了
犯官鬼習慣了,幾百個人說我,頂多掉掉淚,擦乾淚
強者都是流著淚依然奔跑的人
我是 弱者都是流著淚依然奔跑的人,雖然跑的比強者慢
你沒看,他煮飯,接送小孩,卻依然能幫別的媽帶小孩,還當家長會長參加社交
解人危難,到處免費幫人修電腦,還幫學校老師修電腦,
煮完飯吃飽還能削水果,打果汁,做蛋糕"甜點,做蘿蔔糕,燉鱘龍魚湯請朋友吃
我煮飯他只會嫌我沒他的口味,就全算做的再圓滿還是被嫌
早日解除官鬼才是王道
>>他是做了很多事情,但可能就很表面,幫人帶小孩就是一例,
只是搞那麼多事就像放好多條線釣魚,有上鉤就有,沒上鉤就算,
原諒我有不好的想法,我怎麼覺得老師會不會也是你先生的曖昧對象啊,
不管怎麼樣,他用合法掩蓋非法的事情是確定的,
因接送小朋友(合法)而有學校家長的社交圈,進而跟別的家長有曖昧(非法),
當然我說的合法非法並非是法律上的,就是有一個因,然而你前夫不安分利用這個因,
而得到你不想遇到的果,如youyou大說的,這些事情以後你還是親力親為,
一方面增進跟孩子的感情,二方面防止你先生在外抹黑你,三方面不利你的層面會比較少(畢竟人家挑不到你的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