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不少地區流傳“命不運算元”或“子時不占”之說。據說:子時出生的人命很難算准,在子時占測諸事也難得測准。究其緣由,關係到子時應隸屬哪一天的問題。子時歸屬的日子不同,命局當然大不一樣了。不僅子平(四柱)預測如此,凡將日子、時辰為原始資訊輸入的其他種種術數,諸如紫微鬥數、六壬、奇門等等,似無一不存在由於子時歸屬不確而導致測不准的問題。
眾所周知:子時始於晚11點,終於淩晨1點。那麼,究竟是如眼下多數術數家那樣,把認作一天中第一個時辰的子時之初(即晚11點)作為一天的開始,還是如今日曆法所要求的那樣將子時一分為二:以“子半”(即晚12點)作為一日之始呢?
一日分為12個時辰由來甚古,據雲夢睡虎地秦墓出土的竹簡《日書》的記載,早在秦代已開始用十二地支來表示一天中12個時辰了。然而歷代術數書儘管汗牛充棟,卻對日始何時的問題罕有說明。民國初袁樹珊在《命理探源》一書中,根據明人萬育吾關於一日分為一百刻的論述推斷:“子時的上半個時辰屬於前半夜是昨日,下半個時辰屬後半夜是今日。”此說在術數界有一定影響,但由於其說不古和證據薄弱,故不被多數術數者所朱信。多數術數者鑒於子時在一天12時辰中排在首位,故而很自然地在把子時當作一天中第一個時辰的同時,也就將子時之初(即晚11點)作為一日開始的時刻了。這就不奇怪在術數復蘇的大陸,九年前競在傳媒上發生過一場有關新年伊始的討論:要不要在農曆除夕11點鐘時來迎接新年到來。
其實,曾為唐朝制定《麟德曆》(施行於西元665~728年)的術數大權威李淳風早早就明確指出:“古曆分日,起於子半”(見《新唐書•曆表》),即是說古代的曆法。都是以子時的中點(即晚12點鐘)作為一日的開始。更早更權威的證據見於漢初伏生所傳《尚書大傳》。該書言:“周以十一月為正,色尚赤,以夜半為朔。”東漢奉詔總結經學的名著《白虎通》,亦徵引和重申了伏生之說。正者,為改朝換代後重新確定的一歲之首月,朔為初始。上引伏生之言是說:西周以農曆十一月為正月,崇尚赤色,並以夜半為正月初一日的開始。伏生所說的夜半也就是李淳風所說的子半,這是一個曆法常識問題,可由實測證明。
在古代文獻中,“夜半”與“日中”是兩個使用頻率很高的特定時刻概念,且二者相隔剛好半天,即:夜半=日中-半日。而所謂“日中”即指一日之中點,也即太陽正當頂之時,用日圭測之則在圭影最短的時刻,那恰好在當地正午12點鐘時,與之相隔半日的“夜半”理所當然地在當地晚12點鐘時,此時刻正是子時的中點――子半。由此可見,從西周起,曆法就把與“日中”相隔半日的“夜半”作為一日之始。用12地支記時表後,子時恰被日子的更替時刻所平分:後一段為子正或稱早子時,屬今日;前一段為子初或稱夜子時,屬昨日。一日始於早子時之初,而終於夜子時之末。
對於術數家而言,一天十二個時辰有十一時辰無須再細分,唯有子時還須進一步分清:是屬於當日的子正(即當地淩晨0~1點鐘)還是屬於昨日的子初(即當地晚11~12點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