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紅兒
當然要有靈感才寫得好啊,我寫小說當初是想圓一個當作家的夢,2004圓了夢,卻成了一本作者,當然也想賺錢啊,不敢奢求多出名,我只是想能繼續出書,能當興趣又能當工作最好了啊,成就感喔,其實當我把一個故事寫完,就很有成就感了啊,但若能再出書把我的故事跟大家分享,就更好了啊,能賺點小錢,當工作有點小小的收入,又更好了啊,所以你問我要名還要利,我真不知該怎麼回答你耶,都有當然最好啦,但小小的願望是希望可以繼續當作家,如此而已。
我不會寫小說,但以讀者的觀點提供建議:
電影大導演「史帝分史匹伯」所執導的多部電影總是膾炙人口,我發現除了故事主題奇特之外,尚有一個技巧,時而緊張、時而輕鬆的劇情節奏,很像一首歌曲的節奏:抑揚頓挫。簡言之就是陰陽相輔相成的交織搭配,緊緊抓住觀眾的心思與情緒,過程有如坐雲霄飛車。當劇終或曲終時,觀眾或聽眾無不酣暢淋漓,回味無窮。
作家、畫家、藝術家等等,無不都是將敏銳的觀察所得,以自己的人生體驗,特殊的詮釋技巧表現出來。
加油!
前一個議題
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