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連鎖反應
和解時,沒有證人?不在調解委員會和解嗎?
可以請證人出來作證,
對方也真是厲害,
知道他和解書丟了,
不然怎會現在還提出,
看來得賠錢了事.
民事部分可追究15年.
可以請證人出來作證,
對方也真是厲害,
知道他和解書丟了,
不然怎會現在還提出,
看來得賠錢了事.
民事部分可追究15年.
當時是第一次是校方壓下來
要我不要追究(錢不是那些虧的當然不追究)
後來是蘋果日報出面介入
對方才願意談
先電話口頭上談妥大致條件
我寫了一式2份的和解書
然後找學弟3人陪同前往
當面確認+復原車況
確認後雙方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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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和解書沒有印象放哪
但是當時復原時
因為最初拆卸機車零件時有取下+修剪主要電路迴路線圈
所以復原時
對方必須使用水電膠布重新去纏繞剪下的部分
這動作已經留下指紋
而該迴路線圈目前仍在使用中
外加對方有提供給警方我的行動(怪異的是.對方沒提供我的姓名.可能怕誤判而誣告)
這也證明對方曾經跟我有實際接觸過
這是目前就我手邊有的證據部分
我覺得有利的部分
現在就等之後警方在次來電
在了解看看警方手邊掌握多少資料
因為不想大老遠的跑到遠地去做本來已經解決的事情的筆錄
如果真要上法院
那可能到時候會將資料人證備齊
外加指紋檢驗費等等一併跟對方求償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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