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部分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319 條 第三百十五條、第三百十五條之一及第三百十六條至第三百十八條之二之
罪,須告訴乃論。
又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告訴乃論之告訴期間)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因此 刑事 只有6個月 過就不理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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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謗罪,通常檢察官過了六個月就不理了,
會要求兩方和解,檢察官忙得要死,
不喜歡理這種事.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 319 條 第三百十五條、第三百十五條之一及第三百十六條至第三百十八條之二之
罪,須告訴乃論。
又
刑事訴訟法第237條規定:(告訴乃論之告訴期間)
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因此 刑事 只有6個月 過就不理了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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毀謗罪,通常檢察官過了六個月就不理了,
會要求兩方和解,檢察官忙得要死,
不喜歡理這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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