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Hahi
其實,先前曾經兩度試圖跟站長溝通,結果站長將近兩個禮拜都不回覆。
接著,才發現個人資料保護法新法從2012年10月施行以來,對每個人的權益都有更多的保障,
在此貼文只是希望站長和站務人員能重視這個議題,修改不合時宜、陳舊的站規。
會弄到如此大費周章,一定是資料文字會被認出,
才會不厭其煩懇請修改,
幫忙個案修改個資的文字是會怎樣嗎
若不小心在這留了Email,
或帳號匿稱是常用名稱,
有心人只要在網路上搜尋Email,或匿稱,
馬上就可以搜尋到這,
又可經由歷史文章觀看過往文字內容..
有心人不得不防,
這些都無關個資,但卻足以使人困擾,尤其網路文字是永久的,
法律只是最低限最後一條線的屏障,
不代表只能以法律這種標準程度服務網友,
說到底就是怕麻煩,所以自以為定了規定就沒事了,
這只是要不要做而已,
這世界就是這樣,
下次留言請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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