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故事
不過我要貼的不太一樣
是有關公家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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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敗類 大搞工程舞弊 政風處不聞 馬市長不問
作 者: 謝慶生
時 間: 2002/9/16 下午 02:05:08
地 點: 210.58.169.202
親愛的台北市民們及馬英九先生:提供此實情,讓市民了解及研究下列工程為圍標或分配。其過程有浪費公帑嗎?此民脂民膏是否追回,應由全市民共同裁斷。
1. 市府工務團隊,在馬市長上任僅四個月時,由養工處莊武雄處長將16件工程(總計三億六仟餘萬元),以緊急工程為藉口,不登報公開招標,只通知五家優良廠商比價,完成法定程序。過程醜惡無比。
2. 仁愛路及光復北路二條人行道工程合計二億四仟餘萬元,化整為零,分為五標及三標,涉及違反審計法之規定,逃避審計法稽查條例之監標。(非法?)
仁愛路人行道更新工程發包情形如下表
工程名稱 發包日期 決標金額 投標廠商
第一標 88.1.26 37,349,000元 甲乙丙丁戊
(由甲得標)
第二標 88.1.26 37,650,000元 甲乙丙丁戊
(由乙得標)
第三標 88.1.26 28,180,000元 甲乙丙丁戊
(由丙得標)
第四標 88.1.26 33,890,000元 甲乙丙丁戊
(由丁得標)
第五標 88.1.26 24,890,000元 甲乙丙丁戊
(由戊得標)
3.上表為五件工程由相同的五家廠商在開標前一天以秘密郵遞方式投出各標,每家廠商各投五標。
4.同日同時在養工處開標室,依秩序開標,結果產生此五家廠商各得一標之巧合。
5.再細查其得標價與核定底價之價差,有二標為三萬元,一標為四萬元,一標為八萬元,超過十萬元的只有第四標,差價也不過十六萬元。此底價為李鴻基核定。
6.此五標為緊急工程,卻在發包後三個月才開工。
7.上述決標金額其得標單價比發包中心公開招標之單價高出百分之三十至四十,顯見二條人行道工程如公開招標當可節省公帑七千萬之鉅。
8.有關單位調查卻認為沒有圍標,也無洩漏底價的情形發生,實在神奇,公帑就如此被瓜分了。
請教市民及馬英九先生之看法如何? 請大家熱烈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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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難即菩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