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吉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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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上報老闆,最終導致他無以養家,我擔心他狗急跳牆報復,卻也明白不能姑息
而,私下信件警告,形同此次事件無處罰,對我不公平.
一個較悲觀的朋友問我:一定要追求這種正義嗎?
我若一年後如期畢業,將再也與他無瓜葛
我念在多年同事(對方是我的小老闆,指導研究者),對他仁慈,考慮他的後半生,
但在案發的當下,他有考慮對我仁慈嗎? 真是諷刺.
該如何處理,這是HR的工作,因為HR人員懂得相關的法令;妳的工作就是上報給HR,就這麼簡單。至於對方會不會狗急跳牆,前面已有高手解答在此不再贅述。對方在對妳性騷擾的時候是否有考慮到妳的仁慈?這是一個非常值得思考的方向。
至於是不是一定要追求這種正義,我只能說,這次妳不舉報,也許下次就是他人受害,而且從妳的描述來看,這個人已經做到想要正面親你嘴,並不是像一般只是輕微的肢體碰觸,那麽試問如果這次得逞,那下次可是直接性侵他人了?
我曾在中國工作過,我看過一些辦公室性騷擾的事件,我只能說中國的人並不認為性騷擾是件了不起的事情。祝 好。
編輯者: 憂鬱的熱帶 (2011-06-13 13: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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