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高手的熱心回覆,之後有結果會回饋。
就前面敝人寫的內容來看很像希望他不必還屋。其實我們現在都希望他還我們房子。這位某先生一審說房子有瑕疵要還我們,二審也堅持還我們,那這樣最好,只是他必須負責回復原狀。
一審法官認為某先生所提的小毛病是瑕疵,所以判他勝訴。
臺灣的民事訴訟法第78條規定由敗訴當事人負責,但79條到95-1條為各項情況下訴訟費用由何者負擔的各種相關規定。
就前面敝人寫的內容來看很像希望他不必還屋。其實我們現在都希望他還我們房子。這位某先生一審說房子有瑕疵要還我們,二審也堅持還我們,那這樣最好,只是他必須負責回復原狀。
一審法官認為某先生所提的小毛病是瑕疵,所以判他勝訴。
臺灣的民事訴訟法第78條規定由敗訴當事人負責,但79條到95-1條為各項情況下訴訟費用由何者負擔的各種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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