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Tina31832
這要怪自己.
當初合作的時候沒有白紙黑字.
我手上的訂單一直持續出貨到今年的農曆年過後.
他看到有這麼多訂單, 就自告奮勇說要負責資金的部分.
公司註冊他的名字, 帳由他的老婆處理.
本來我預計所有的利潤在農曆年的時候可以一個人分20萬回家,給家人一個交代說自己出來做生意有賺錢.
其餘的錢可以留下來做一整年的開銷.
當初合作的時候沒有白紙黑字.
我手上的訂單一直持續出貨到今年的農曆年過後.
他看到有這麼多訂單, 就自告奮勇說要負責資金的部分.
公司註冊他的名字, 帳由他的老婆處理.
本來我預計所有的利潤在農曆年的時候可以一個人分20萬回家,給家人一個交代說自己出來做生意有賺錢.
其餘的錢可以留下來做一整年的開銷.
你的八字代表你的個性,太相信朋友,更慘的是:「公司註冊他的名字,帳由他的老婆處理。」難怪會有今日的劫財之應。
為今之計,只有:「不給看帳,這筆借款就算是你應分得的紅利」,才能逼他解決此事。
下次合夥之前,所有細節都應該先談,並訂定契約。
還有合夥公司絕對不能僱用任何一位股東的親友﹝如果如此,則必定是公司必敗必散之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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