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coolwi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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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逃的過,只是犯罪集團的掩護而已,
能逃得過因果嗎?我從不耽心這事,
能逃得過因果嗎?我從不耽心這事,
陳水扁、吳淑珍涉及龍潭購地案、陳敏薰買官案,最高法院昨天依「職務上收賄罪」判刑確定,扁珍成為中華民國史上第一對因貪汙被定罪的前總統夫婦。扁將發監執行,吳淑珍由檢察官認定能否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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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我的鬼話連篇,不小心也會猜中一些事呀,
事情來的比我想像還快,
就說妖魔並不可怕,可怕的是因果.
居然挺貪的,還不以恥為恥,還敢出來說三道四的,
我真佩服這些人的勇氣.被當笑話了,還不自知,
唉,只能說可憐而已.
我也不用點名誰啦,反正,不知恥為恥的,也沒什麼好去說什麼的了.
嚴以律已,才是保險之道,
支持者寵扁害了扁被關,現在寵那些名嘴,歷史只是一再重演.下場不會太好的.
對自己的領袖嚴苛一點,才是保護他們的最好方式.
因果而已,不要與因果開玩笑.
一個政黨,用魔養了一些群眾,現在正被這麼養大的魔反噬,
貪只能貪一點點,貪一時,長遠是很可悲的.付出的代價是很大很大的.
貪,騙,污名別人,恨...交互運作,還不知是魔,我也沒什麼好提醒的.
貪汙,難道可以不用關嗎?
它本來就是犯法的事,有甚麼好大驚小怪,有證據了,就是抓去關啊!
就像有位立法委員,大家都知道是誰,宣誓時說自己沒綠卡,事後又專門去抓有綠卡的官員,之後她被人抓到原來自己也有綠卡,現在呢甚麼都沒有了,官位沒了,薪水也要吐出來,這就叫做因果循環,懂嗎?它不分藍綠的,有多少證據該怎麼辦下去就怎麼辦!
那你說這位官員就叫「妖魔」嗎?應該還沒到那地步吧,好歹人家也盡心盡力為選民服務。
同樣道理,阿扁為何就要叫他是「妖魔」呢?難道他在職八年都沒在做事嗎?所以,要批判一個人最好不要泛政治化或情緒化,理性一點才對。
將來,馬英九卸任了,一樣啦,人家也會去查他到底有沒有綠卡,若是有,一樣照辦,也要關,不僅關,也要把錢吐出來。知道嗎!但他能不能稱之為妖魔?當然不行啊,好歹人家也在做事,萬一真的有綠卡,那表示他違法了,因為憲法有規定不能這樣。
以上,頂多就是「違法」!犯不著去給人家戴帽子說人家是妖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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