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討論,很容易成為「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
說到底,還是要「實務見真章」。
以下是假設:
甲命例是跨越兩個大運。
1992~1994年做生意大賺,
1995年被友人騙走一大筆錢,
1996~1999年投資大賺,2000年投資大賠。
如果能論到這種程度,再拿出來討論,我想這才是有意義的。
說到底,還是要「實務見真章」。
以下是假設:
甲命例是跨越兩個大運。
1992~1994年做生意大賺,
1995年被友人騙走一大筆錢,
1996~1999年投資大賺,2000年投資大賠。
如果能論到這種程度,再拿出來討論,我想這才是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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