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紫微幼童
我打算為員工開新公司做名義上的老闆,轉移舊客戶給新公司繼續營業....我則在幕後管理。
P先生..這樣說來好像不是公司經營不善才破產的
另由他因?? (跟田宅有關 或 文書方面)
P先生..這樣說來好像不是公司經營不善才破產的
另由他因?? (跟田宅有關 或 文書方面)
確實是經營不善啦。
借了銀行貸款,用作開分店,且選址在租金貴的旺區!最終,捱不了半年,就要關店了!
目前,只剩下原來的總店,是上樓的店鋪,人流較差,總店自己養活自己已經是很勉強了,還要每月向銀行還之前(開分店)的貸款.....
而這些貸款全是由我倆做擔保人,所以(問了律師意見)基於這原因,我們只能申請個人破產了。
無論怎樣,我是責無旁貸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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