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被指涉嫌虛假宣傳 國酒茅台已是無效商標
2010-10-13 15:31 來源:國際在線
昨日,紅網一條《“國酒”茅台涉嫌虛假宣傳,我要讓茅台還消費者一元錢》的帖子引起不少網友跟帖。實名發帖的湖南金凱華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德文正籌備發起一場針對貴州茅台的公益訴訟,“茅台酒在廣告宣傳上自封為國酒,從而價格連續飙升,這種虛假宣傳,讓消費者多掏不少錢。” 他要求茅台酒撤銷虛假宣傳,向消費者道歉。
截至記者發稿時,沒能聯系上茅台公司對此回應。
工商:“國酒茅台”已是無效商標
在市場中,“國酒茅台”的廣告無處不見,在航空雜志上、在廣播電視、網絡、書刊報紙上、在茅台酒的外包裝上。
“國酒”茅台中的“國酒”涉及虛假宣傳嗎?劉德文給記者的一份資料提到:中國貴州茅台酒廠有限責任公司曾于2001、2006、2007年3次提出“國酒”商標注冊申請,但均遭駁回。申請號為1991120、1991122和5514889的“國酒茅台”商標在工商總局商標局網站上顯示“商標已無效”。
隨後,記者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的網站中對材料中提到的3個申請號進行商標查詢發現,這三個同為33類號的申請號申請人均為中國貴州茅台酒廠股份有限公司,而申請的商標確實為“國酒茅台”,不過三個申請號的最終查詢結果卻都顯示為“商標已無效”。
“已無效”是否意味著“國酒茅台”的商標曾經申請成功?記者從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工作人員得知,“國酒茅台”注冊次數一共有9次,最近的注冊時間顯示為 2010年6月9日,而最早的則要追溯到2001年9月13日,不過9次注冊卻只有兩項結果:“商標已無效”、“沒有符合條件的查詢結果”。商標局的工作人員表示這表明“國酒茅台”的注冊申請被完全駁回。
“國酒”茅台已不是第一次被控告。2006年,《信息日報》報道江西消費者狀告茅台自稱“國酒”虛假宣傳掀起軒然大波,雖然最終于都縣人民法院受理並立案,不過最終審理結果並未曝光。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The object of art is to give life a shap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