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pp99g55
說一個十幾年前我認識的資深命理師的實際案例;你就明白;有一位命理師他算到隔年他會和老婆分離,而且是"死別"!所以他就很有自信的認為,那他就只要和老婆辦離婚手續(但兩人還是同住一起)就能解運!結果!隔年他們兩個還是在一次的出遊車禍中過世了!
你就應該明白雖然結婚是一個重要的"法律依據",但同居的"實質力量"其實是勝過那張紙的!
你就應該明白雖然結婚是一個重要的"法律依據",但同居的"實質力量"其實是勝過那張紙的!
===有一位命理師他算到隔年他會和老婆分離,而且是"死別"
===結果!隔年他們兩個還是在一次的出遊車禍中過世了!
什麼叫作 "但同居的實質力量"其實是勝過那張紙的!" ? <==他倆是死盤啦! 跟"法律依據" 無關啦! 真是的!
現討論的是 "同居等不等於結婚的問題"
前一個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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