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理與自覺/晨曦
命理的基調是「決定論」(Determinism)
自覺的基調是「非決定論」(Non-determinism)
在「機械論」(Mechanism)的思想下,世界就像一個機械錶,人們可以預知未來的一切。這種觀點愛因斯坦及信奉自然科學主的科學家亦支持此說,當年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寫給量子物理創始者波耳(Niels Bohr)言道︰「你信仰投骰子的上帝,我卻信仰完備的定律和秩序。」在牛頓主義者看來,世界都是有序的,都是按照著嚴格的定律來的,它的行為完全可以預測,都有因果關係決定。命理即是以可完全的訊息預測下所做的推論,然而量子物理的一門學派卻主張「測不準原理」(Principle of uncertainty),因為在真實的物理世界常態中,「觀察者」對於「被觀察者」具有一定程度的干擾與影響,而且超越時間與距離。換言之,當算命者或占卜者在對受測者或受占卜者進行命理上的分析與研判和預測時,就註定難逃「測不準」的軌跡。
中國的「易經」(The Book of Changes;Changes of Zhou)做為獨步全球與領先世界歷史的神聖經典,它說明了三種宇宙訊息場的基本定理︰「不易」、「變易」與「簡易」。換言之,之所以能夠準確預測訊息是因為合乎「不易」的理趣——任你再怎麼改變與振作都是枉然(定數之所以無可能改變在於時空環境的有限性);之所以無法準確預測訊息是因為合乎「變易」的理趣——任你再怎麼預測都算不到我的下一步是什麼(多重時空的選擇路逕,或曰平行宇宙的弔詭);之所以可以形成內在心證御繁為簡,理出「最佳」與「次佳」的排序與決策,是因為合乎「簡易」的理趣——人可以單憑直覺與經驗來做出最有勝率與保守或大膽的決定(訊息場異常混沌時,能力排眾議與非單向度思考,在於超驗的先天秉賦與厚實的後天經驗積累)。
「自覺」,毫無疑問是在經歷參天化物與博通事理後,所衍生出的個人經驗與法則。當然這是基於「實證論」(Positivism)的理趣下所做出的闡釋。然而,對於不世之才的人而言,自覺是與生俱來的——「可遇而不可求」——無論是求問者亦或修練者都難達此通天境界。其本身即是在形而上的超驗領域與法則中,有極其不尋常的理性能力,此一能力能夠直指出事情的態樣與變化,並能抉擇「成本最少—利益最大」的捷徑。如佛經所指出─「佛」有妙觀察智的能力,知曉眾生根器並隨緣宣說對應的法教,此一能力何償不是修行者的「自覺」能力。
總之,執於「命理」與「氣數」的定讞,乃是排除主體與客體本身不具備超越自我的能力,「命」方能算的準。相對地,對於一個鍥而不捨、念茲在茲尋求解決與突破的心智而言,「命理」與「氣數」受到相當程度的制約與影響,於是由「不易」(不可改變),到「變易」(改變的轉機),最後走出自己的天地,自在而任運(「簡易」的另類闡釋即是主體掌握了改變命運的心法)。
以上,與大家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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