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第2點,律師確實有提到,當時備感不公平。
如果將來裁決是對我有利,那位調解人算是我的貴人吧!!
她要我的房客搬走,如果不搬走就要賠償我2個月租金和其它費用的損失。可是欠繳沒有達到4個月,只有2個月,剛好扺完押金。
我有提到,只要他搬走,我拋棄所有其它求償的費用。我算一算他4個月管理費、4個月瓦斯費用,水電費沒繳。
如果將來裁決是對我有利,那位調解人算是我的貴人吧!!
她要我的房客搬走,如果不搬走就要賠償我2個月租金和其它費用的損失。可是欠繳沒有達到4個月,只有2個月,剛好扺完押金。
我有提到,只要他搬走,我拋棄所有其它求償的費用。我算一算他4個月管理費、4個月瓦斯費用,水電費沒繳。
編輯者: Fragen (2009-08-04 14: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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