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我覺得將來在實行辦法細則當中 應該要有條文寫清楚 站長您所想要的是
有效實力認證 或是 通過認證 或是 容許實力認證 或者榮譽認證
我看不太懂這段意思
我沒想那麼複雜
只是一個「資格」罷了
與什麼「認證」「實力」「榮譽」都無關...
實力認證 對於一些有實力的老師或不曾上過D網的老師 站長本來有說容許其直傳門人弟子代為張貼或可以直接聯繫的上老師的網友前來代為張貼 不知站長將來想廢止此項立意或者另作他想
這目前還沒打算廢止,除非未來這種情形氾濫
又假若以書籍或書單討論等各項名目或名義來間接廣告是容許嗎
case by case 討論吧...
又有實力老師的定義為何? 在業界有以真實姓名或公開藝名出現在業內或公眾媒體眾所周知或者有傑出貢獻 或者曾有公開發表之著作 或者另開名單與事蹟列表評選會
榮譽認證 比如規範獎勵對於本站有傑出服務貢獻者的福利 諸如提供技術服務或者現任版主或者卸任版主的資格等
本站不會做「評選」或「實力認證」這種事
這種事只會引來無盡的紛爭,以及虛名的追求罷了
再有實力的人,本站都一視同仁,也期望各位遵守同樣的規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