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老師真的公報私仇好了,事實就是你必須重修,你憤恨不平可想而知,可是那又能改變事實嗎?不知此法於你而言行不行得通?
你以後會有出息~有前途~~教授算什麼!
to 紅茶貓:
謝謝您了解我的心情與處境。你說的我清楚。
我們學校沒招收夜間部了。去年我好不容易花了好多時間找到「全台」唯一這門課暑修(我說的是真的),他堅持要課程名稱「一模一樣」才准(不過我們系這門課沒其他校跟我們一樣,頂多內容相似) 後來他勉強答應, 但要我拿出對方學校及我們學校課程的syllabus。
OK,我找到了,他又說不算,說我找到的不是他要的syllabus。
第一次我去找他,他不答應讓我暑修,有其他老師建議我再去拜託那位老傢伙一次,第二次他才答應。全台唯一有開這門(相近)暑修的學校—某北部科技大學。
他還「瞧不起」這間科大,說這麼爛的學校,教的東西一定跟我們不一樣(你沒聽錯沒看錯!)(且用極度不屑睥睨的眼神)
最後,在我纏功之下,他這次答應了,但這次答應又有甚麼用,暑修辦理期間(第一次我去找他時)已經過了!我這樣說,他回說:那是你的問題!我說的刁難是這件事!
dasha搞不清楚狀況亂批我。看了他的文我本來很想回罵,但算了,瞄了一下他過去貼文,跟我不對頻的人,我懶得跟他計較。
紅茶貓, 謝謝你! 我很感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