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論上, 人跟人之間關係超過一定限度, 那就會有一定的緣分 情感 關係存在; 就像你跟你父母感情互動深強, 那就成為親情, 朋友間超過一定限度, 就成了友情, 男女間則是愛情...以此為本
而又八字發明是古代有了文明之後(文明之前 男女是雜交, 很多只知其母 不知其父)
比較封建的設定下完成(男女常倫 規範甚嚴 不像現代社會)
通常婚姻是 先有嫁娶契約迎聘 後有洞房花燭之夜 , 所以就此觀點來立意
對現在社會狀況 個人觀察給你個參考
1.性行為(不管是自願 不自願 有利益關係或是一夜情都算)
2.契約成立(口頭,信物交換或是紙筆簽訂都成立)
3.雙方有心屬意, 不管有沒有明講
4.超越界定的男女行為交流
(以上界定對象 都非同一人)
符合1 跟 2的, 幾乎就算一次男女緣分, 狹義論定
如外加3 跟4 的話, 是廣義的論定
所以 同居, 如果發生關係 那就 算是看做 同等 有過一次 婚姻
如果純粹戀愛, 行為超越男女正常互動, 廣義定論, 可以當作有效, 但其實還有空間探討
而又八字發明是古代有了文明之後(文明之前 男女是雜交, 很多只知其母 不知其父)
比較封建的設定下完成(男女常倫 規範甚嚴 不像現代社會)
通常婚姻是 先有嫁娶契約迎聘 後有洞房花燭之夜 , 所以就此觀點來立意
對現在社會狀況 個人觀察給你個參考
1.性行為(不管是自願 不自願 有利益關係或是一夜情都算)
2.契約成立(口頭,信物交換或是紙筆簽訂都成立)
3.雙方有心屬意, 不管有沒有明講
4.超越界定的男女行為交流
(以上界定對象 都非同一人)
符合1 跟 2的, 幾乎就算一次男女緣分, 狹義論定
如外加3 跟4 的話, 是廣義的論定
所以 同居, 如果發生關係 那就 算是看做 同等 有過一次 婚姻
如果純粹戀愛, 行為超越男女正常互動, 廣義定論, 可以當作有效, 但其實還有空間探討
編輯者: house6006 (2009-05-04 08: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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