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古靈精怪熊
當然後車撞前車是我們錯多一點,但對方酒駕又忽然在平交道上踩煞車,導致我們撞上,我們不往前開,會換我們被火車撞,車上有六個人耶@@
.....
對方不同意採責任分攤,因為對方車只有強制險,這樣他們要自掏腰包,而且對方一直採用威脅的態度來向我們要求。
如果有報警處理的話,對方有酒測的話那誰錯多一點就說不一定了!
這種不合理的私下和解,只要沒有闖平交道有重大違規,且一開始有報警處理的話,就會有所差別了!
妳如果"一開始"談妳3他7,是不會成功的!妳可自行想想看這個道理是什麼!
也難怪對方會採用威脅的態度來"要求"妳們,一昧地低下態度來解決不見得是最佳方案!
除非妳們願意全責負擔,如是這樣子就不用談的這麼辛苦!
對方也有心虛理虧之處,否則不用"急著"用"威脅的態度"!
如能談成五五數那已算很不錯的談判技巧了!
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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