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此官司的性質為何?有沒有先進行調解協調?是不是先考慮透過和解,以避免訴訟呢?
是對方(我男友的前女友)說要分手,確又回頭告我男友,說他在交往的幾年裡對她不好,而且她沒有要跟他當男女朋友什麼的,但因為早在他們交往之初,那女的就已經計畫好,所以難有的證據都很薄弱,不過目前很多事證對對方不利。
因為對方告的理由,算是重大刑案...,不便告知..,不過應該是不可能和解。
是對方(我男友的前女友)說要分手,確又回頭告我男友,說他在交往的幾年裡對她不好,而且她沒有要跟他當男女朋友什麼的,但因為早在他們交往之初,那女的就已經計畫好,所以難有的證據都很薄弱,不過目前很多事證對對方不利。
因為對方告的理由,算是重大刑案...,不便告知..,不過應該是不可能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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