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貼者: 查哈班
張貼者: 伊薇特
除非要等下一次爭執或是什麼的吧!
能在未來的20來天之內不爭執 就要很慶幸了
能撐過一個月 那更不得了
謝謝查哈班大大~
原來是這樣子,難怪我總覺得和對方溝通不良,
而且對方總是很難正視我和他之間的問題,
現在我真的相信為什麼很多情人因為個性不合而分手。
其實交往第二天就發生爭執了,現在是一個月多一點,
其實因為爭執已經傷到我對他的感情了,
現在真的感覺越來越淡,而且他也不認為是自己有問題,
反而是認為我情緒不穩定。
那如果要分手,依他的個性,我應該要怎麼說比較好呢?
要怎樣才能把傷害降到最低,我真的很希望他能幸福,
只是我真的不認為自己是他的幸福。
再次謝謝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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